今年最新版的医保目录调整来了
8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新浪医药、国家医保局官网、央视网
8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7类药品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3类药品可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
《征求意见稿》提出,2020年8月10日(周一)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呈现。
《征求意见稿》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动态调整药品目录范围,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支撑,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推进医保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调整范围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次调整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对于目录外的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按新药注册申请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剂型)。
6.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除外。
对于已在2020年药品目录里的西药和中成药,《征求意见稿》明确,凡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外,对于某些药品,如果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其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是可以纳入到2020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内的。
据悉,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评审专家分为综合组和临床组,测算专家由地方医保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