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00 出发前,先了解自己的定位|异世界天狼星

2023-05-15 14:09 作者:异世界天狼星  | 我要投稿

大家好。在谈论具体问题前,定位很重要。

不了解自己的人,容易做出不适宜的社交、工作选择。

“了解自我”不是“清楚自己的喜恶”,人是心灵与肉体的结合体,只有综合两者考虑,才有现实意义。

 

问题一:你的人生定位是什么?

【人类图|5种人才类型】

人类图是一门指导性质的区分系统。根据基本的能量特质,把人分为五种。

 

① 显示者8%:项目发起者,渴望改变世界。善于创新,提供新方案。

 

② 投射者21%:需要项目邀请,渴望欣赏。善于协作、沟通、调动氛围。

 

③ 生产者37%:不断自主行动,投身热爱的事业。善于工作、输出成果。

 

④ 显示生产者33%:项目发起者和参与建设者结合。善于创新和工作。

 

⑤ 反映者1%:潜力待定。不稳定,对他人能量敏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推荐去做测试并迷信它的结果,更建议你自己结合体验,对自己进行评估。

人会在符合定位的日常、工作事物中获得能量,在偏离定位的体验中损耗能量、甚至萎靡抑郁。

——请回忆你的过去,在你人生最快乐、最有满足感的时刻,你做了什么?是什么让你获得了能量?

我的回答是:我在高度自律和训练时获得能量;我在创造和为之输出、沟通以改进方案的过程中最满足。我最快乐的时光,总是出现在,我担任某个项目组长,不间歇的创作、高度的自律和克制欲望。

所以,我对自己的判断是,我是典型的生产者,并想往显示生产者发展,但目前能力尚未达到。

每个人的状态是不一样的,不同定位没有优劣之分。

我有一个很优秀的学妹,她开朗活泼,工作积极,我一度以为她是生产者。但她经过测试和自我判断(她是非常有自知之明的人),告诉我她是投射者。比起做出什么成就、她更愿意享受快乐,在人生中观察美好的风景、体验不同的事物。

所以她跟我选择了不同的职业和人生道路。

你必须真诚、真实地面对自己的心,去回忆你能量获取的本质途径。你来到这个世上,到底想要什么?如果下个月就是世界末日,你是想来一场美好的旅行,还是把未表达的心声或思绪写成书,或者去发起一场号召或项目……

有很多选择,最终都要回归于,你的定位。

 

 

问题二:你的行为和定位的匹配度?

我在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遇到过很多怀有“梦想”或是“愿景”的人。

他们有的明白自己的定位,有的不明白,但都不清楚定位和行为是否匹配。

以游戏行业为例,很多人往往忽视了三大定义。

 

【三大定义】

定义①

你喜欢游戏 ≠ 你喜欢做游戏:

A.你是享受游戏带来的快乐、沉迷他们的关卡、IP内容、二创、各类衍生商品?

B.还是时刻思考游戏的机制、运营模式、美术实施手法等制作流程,并实践相关技能?

 

定义②

你有很多想法 ≠ 你的想法对公司或目标用户有价值

A.你是停留在社交平台给游戏打分、和不同用户掐架、跟朋友疯狂吐槽游戏内容?

B.还是参与过游戏测试 or 做过完整网络连载、游戏自媒体、写过游戏拆解和策划案 or 跟人合作过GAMEJAM项目?

 

定义③

你总是对游戏产品评头论足,批判或赞扬 ≠ 你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工作者

A.你是对着互联网论坛或是聊天框妙语连珠?

B.还是在网上上传过原创作品,让人误会为官方、或是专业人士的作品?

 

如果三大定义中,你的行为总为A,我建议你很多想法当成兴趣就好,没必要发展成职业。

如果你的行为有B甚至全中,我建议你尝试坚持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不管是游戏行业,还是别的领域,请你像上文这样,将定位和行为的匹配度进行量化分析。

 

问题三:你的定位导向的使命是什么?

在问题一中,我们确认自己的定位。

在问题二中,我们评估自己的定位和行为。

在问题三中,我们就要根据定位、定位和行为匹配度,寻找我们的使命了。

如果说人对于时间的分配和度量,是在铺人生行进的道路,那么使命便是道路可能的终点,是意识的预知和显化。

换一种更直接的说法,使命能够展示,你人生的终极成果是什么,这个终极成果给你带来了什么,给他人带来了什么,给世界带来了什么。

终极成果是遥远但能量无限的。每当你在成功或受挫时,在高峰或深渊中,使命的终极成果就像永不熄灭的太阳,你只要看它一眼,感受一丝它的温暖,就能从所有阻挡你的俗物中站起来。

很多人一生随波逐流,连人应当有一份终极使命都不自知,更遑论去寻找自己的终极使命。

终极使命是可遇不可求的。它和人的学历、阶级、性别年龄无关,和人的能量、状态、觉悟有关。

只有明晰个人定位、定位和行为匹配度的人,才有可能去探寻终极使命。在没找到它之前,你要完成前两个问题,并将它深埋在心底——

你是有终极使命的人,你要去寻找它,它在等你。

00 出发前,先了解自己的定位|异世界天狼星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