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高尔夫球场命案》 不睡懒觉的推理阅读日记③
富豪向波洛求助的当天晚上被劫匪从家中绑架而出,尸体被抛弃于自家门外的高尔夫球场上。波洛和黑斯廷斯的调查一度陷入困境,此时此刻杂货间里又冒出来一个无名无姓的尸体。更糟糕的是,除了杀人凶手的挑衅,波洛这次还要面对另一个意外的对手。“黑斯廷斯!你终于见到你梦想中的侦探了。简直是一直披着人皮的猎狗!”
2018年年初,在小食堂复习笔译课考试时摸鱼看完。好想回去吃快乐食间的小铁板啊!!!

向端丽的推理小说界发起叛逆吧!阿加莎!
《高尔夫球场命案》发表于1923年。这本书和《斯泰尔斯庄园奇案》都是名侦探赫尔克里·波洛作为主角,这是阿加莎笔下出场最多、知名度也最高的侦探,如果说阿加莎能够占据欧美推理的半壁江山,那么这位波洛就算是占了阿加莎作品的半壁江山。回到《高尔夫球场命案》上来——这是阿加莎的野心之作,也是将波洛的形象彻底固定下来的奠基之作。这起案件放到她的一生中未必显得多么棘手,但这个故事是阿加莎对于当时的传统侦探小说的“决裂”,因此算得上是一则叛逆的物语。
这起富豪死亡事件发生在法国,在波洛调查时,人群中冒出来一个名字叫吉劳德的法国侦探,他性格高傲,看不起警察,我行我素,还总是抽着一个大烟斗。办案的时候他喜欢趴在地上搜索指纹、足迹和各种各样的烟灰、泥土,自称深得“物证推理”的精髓。就算是再迟钝的读者,看到这里想必也能看出来这位侦探的原型是谁吧!这位小号的福尔摩斯刚出场时的所作所为真是写得过度生草,让人一下子就忘掉了凶杀案的紧张,开始兴致勃勃地欣赏他和波洛两位名侦探之间的互怼。故事从单纯的破案上升到了两人之间的竞赛,所谓文人相轻,波洛和小福尔摩斯决定比赛看看谁先把凶手给抓住。故事的结局当然是波洛的大获全胜,但是这本小说其实也不是对福尔摩斯的单纯抹黑,实际看了就知道,阿加莎绝对是特别喜欢柯南·道尔爵士和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才会把对于他的调侃写得这么惟妙惟肖。
“研究指纹、足迹、烟灰、不同种类的泥土,以及其它对细节仔细观察得到的线索——这些都非常重要吧?”
“当然,我没说这些不重要,训练有素的侦查员和专家毫无疑问是有用的。不过还有另外一些人,比如我赫尔克里·波洛,他们的地位在专家之上!专家把事实陈述给他们,而他们分析犯罪方法、做出逻辑推演,确定事件发生的正确顺序,最重要的是,犯罪的真实心理。你猎过狐狸吧?你会带狗吧?你不会下马在地面上奔跑,用鼻子去嗅着兽迹,还汪汪大叫吧?”
在这本书,以及很多很多波洛为主角的书里,都时常能听到波洛说出这样的台词:“不可能,这不符合逻辑。”仿佛能想象到,这个身材矮小、脑袋像个鸡蛋、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名侦探,听了警察或者黑斯廷斯这位“华生”的异想天开的“推理”,此时眉头拧得跟麻花一样,满腹吐槽的样子。“这怎么可能呢?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合逻辑,如果你是凶手,你会这么做这么可笑的事情吗?你完全可以XXXXXX。”言外之意往往是:“这些物件确实奇怪,但你的解释也太过可笑了。这些完全就是你的想象甚至胡猜,你的证据支撑不了你的观点。”事实上,波洛所采用的是心证推理,他往往能通过立足一个人的立场、推敲他的心理而得出一些独特的结论。实际上,物证和心证在我看来往往是息息相关的。
用这本书来举例:波洛发现死者的大衣比他大了几码,这个事情本身是一个物件,但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就是心证推理的范畴了。是死者穿错了衣服吗?如果是的话,他穿的衣服是谁的?他为什么会穿错,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故意的,他为什么要半夜穿着别人的衣服来这里?如果是无意的,那么衣服真正的主人是否发现了?……波洛会在脑子里进行这样的推演,设身处地地去想象案件的前因后果,然后思考每种可能要用什么方式验证,可能是哪个地方会留下一个痕迹,可能是哪个人知道这个细节,去看、去问就行了。如果是福尔摩斯本人到场,绝对会上演和波洛同样精彩的推理。诚然,福尔摩斯擅长物证推理,但他绝不是只擅长物证推理,不然那些稀奇古怪的诡计他是怎么想象得出来的?而《高尔夫球场命案》里的吉劳德,就只是对于福尔摩斯的一个拙劣的模仿,他只知道分析基本的细节,脱离了细节以后人物的行为、心理活动他完全想象不出来。如果是碰到那种狡猾的凶给他来个专门误导用的物件,他可能就直接上套了。
但是,如果只是推理方式的不同,这本书还称不上是一种叛逆;就是因为阿加莎特意安排了波洛和“福尔摩斯”的竞赛,才凸显出这是一本离经叛道的野心之作。
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甚至后边的一些短篇集里,波洛的形象相比福尔摩斯来说显得并没有什么特色:都是名侦探,都有个忠心耿耿但是脑袋不太灵光的助手,没了。要再说区别的话,那就是福尔摩斯人高马大、相貌英俊,而波洛颜值不太高的样子。波洛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的办案方法,也并未显得足够有特色。毕竟那本书是阿加莎的开山之作,在写出来之前,阿加莎未必考虑过自己作为一个作家该确定什么风格,甚至未必考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做一个作家。而在创作《高尔夫球场命案》时,阿加莎已经笃定了,我要写侦探小说,我要写与众不同、只属于我的故事。我的名字不是柯南·道尔二世,虽然我喜欢他的小说,虽然大家都喜欢他的小说,但是我要写出不一样的东西来。然后,在《高尔夫球场命案》这边跟书里——就像《圣经》中我很喜欢的一个句子一样——and it was so. 事就这样成了。
值得一提的是,《高尔夫球场命案》这本书的诡计质量也是相当之高。由于波洛和吉劳德的竞争太过耀眼,可能读者就忽略了案件本身的复杂和破案的精细;容我提醒,雷诺一家的这一夜是相当精彩的一夜,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就像《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我所说的那样,人物的利用率极高),最后呈现出的就是这样一盘离奇的大杂烩。而第二具尸体的发现更是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富豪的死还让人头大,又来一个尸体,还是没人见过、没人认识的尸体,实在是越发诡异。此外案件的破解也很有戏剧性,中途波洛离开现场出了趟门,回来以后调查也没有太大进展。黑斯廷斯跟他闲聊的时候谈了谈他这几天都干了什么,说到隔壁家的二狗子和翠花聊了会儿天,波洛神色大变:什么!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的天啊,mon ami,你看不出来这有多重要吗!于是案子就这么破了。
这里容我点评一句:其实这是一个非常超前的反套路故事,超前到什么程度呢,超前到套路都还没出现!反套路就出来了。但究竟是什么套路,我相信读者读了自有公断;本着不泄底、少剧透的原则,就大概谈谈我的感受。这本的质量很高,算是在阿加莎知名度排在二三线的作品中的大热门作品,也就是说在她没有火出圈、排不进“阿加莎十大名作二十大名作”榜单的作品中,这可能是质量及口碑都非常不错的一本。《高尔夫球场命案》这本书我给9/10分。是9分档的守门员,想进9分,先要经过高尔夫球场的审判!
下一本看《首相绑架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