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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蛋壳“爆雷”事件,对租房市场发展很重要

2020-12-09 09:15 作者:谭浩俊  | 我要投稿

如何处理蛋壳“爆雷”事件,对租房市场发展很重要

蛋壳公寓“爆雷”事件近期广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据我了解,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这个事件如果形成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话,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一家企业出现问题,能够让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不仅舆论和公众投入了关切的目光,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也密切关注,原因就在于,蛋壳公寓“爆雷”事件牵涉面太广,涉及的人员太多,其中,住房租赁市场安全性问题更是关注的焦点。

事实也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房子应当更多回归居住属性。而居住显然不只是指购买住房,也包括租赁住房。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租房则是未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最重要的方面。因此,住房租赁市场如何发展,不仅居民关心,企业也很关心。自然,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就应当更加重视和关注蛋壳公寓“爆雷”问题的解决,避免给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留下隐患。

而从蛋壳公寓“爆雷”的情况来看,显然不是市场出现了什么问题,而是企业在经营模式、管理方式、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租金贷”、高收低售,等等,都是积累和聚集风险的方式。特别是“租金贷”,很多都是在租客和房东不知情,或者对租客实施强迫手段下才发生的,是典型的制造风险、损害租客利益。由此,也给租客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与损失。

我们说,依据市场发展需要和居民对住房的渴求,通过创新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本身并没有错。前提是,一定要依法合规进行,而不能盲目追求速度与规模、追求市场市场占有率与扩张速度。很显然,蛋壳公寓的发展,明显存在着为了规模扩张和市场占有率忽略风险的现象,存在着违规操作和经营行为。如果不依法处理,不对蛋壳公寓的错误行为实施处罚,不仅对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会造成损害,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也会带来冲击,影响到广大居民住房观念的转变。

近日,韩正副总理在住房建设座谈会上表示,要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后一个体系,毫无疑问是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重点,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如果此时出现严重的住房租赁企业失信问题、违约问题、“爆雷”问题,显然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是相当不利的,是必须将蛋壳公寓“爆雷”事件处理好的。

根据以往处理类似事件的做法来看,只要企业没有出现将资金挪用和转移等方面的现象,一般情况下都是只罚企业不罚个人,都是依据实际债务与资产处理债权债务,以至于在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爆雷”后,很多破产企业至今没有解决好消费者的押金退还问题。而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因为“爆雷”事件的发生受到任何影响。相反,有的人又通过其他方式在制造轰动效应了。由此,也让一些擅长于制造眼球效应的人,不断地想出一些新点子,做一些看似创新、实质很危险的举动。

我们不认为蛋壳公寓从起步起就是想制造风险,能有那么多资本支持蛋壳公寓,也证明蛋壳公寓具有一定的创新内涵。但是,蛋壳公寓的创新,显然是建立在对风险无所顾忌、过度考虑自身利益的条件下,继而风险越积越大,最终出现“爆雷”问题。如果蛋壳公寓稍稍有点风险意识,稍稍考虑一下租客利益,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尤其是“租金贷”,就不会在蛋壳公寓身上大量发生。

这也意味着,要想减少蛋壳公寓“爆雷”问题对广大居民和企业的影响,尤其是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负面影响,在处理蛋壳公寓“爆雷”问题时,也能够结合案件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切不能让责任人以“创新”之名逃避处罚。创新可以失败,但创新决不是制造风险,这是有本质区别的。打着创新旗号制造风险的行为,决不是真创新,而是伪创新,这一点,必须在处理蛋壳公寓“爆雷”事件上得到体现,从而既维护好公民与企业合法权益,也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切不要以创新之名损害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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