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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整理的《兵法十三篇》2

2021-03-09 22:06 作者:慕淹  | 我要投稿

————内篇·计————
计谋第一
用间第二
作战第三
谋攻第四
————外篇·战————
——上——
形势第五
虚实第六
奇正第七
十阵第八
火攻第九
——下——
行军第十
九地第十一
地形第十二
军争第十三

内篇·计

用间第二

孙子曰: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谓巧能成事。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


重新整理《兵法十三篇》的内在逻辑

2

        《兵法·内篇》四计的第二计“伐交”,通常认为是谋划外交手段,破坏敌人的外交。但《兵法十三篇》中并没有一句可与《春秋》所载的外交礼制相提并论的观点,也没有任何一句可与纵横家思想相提并论的观点。可见“伐交”不是礼乐邦交,也不是合纵连横。“交”有交互、交接、交往、交情、交代之意,都是获得情报的途径,也就是指向情报,“伐”是战,“伐交”就是情报战。两国开战抑或多国交战,首要的是制定战略谋划,但主观对一切战争实际的把握都来源于情报。孙子在原《用间》开篇说“兴师十万”有种种考虑和影响,想要成功必须做到“先知”“敌之情”,即《计谋第一》中提到的“索其情”。既然首先“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而后通过掌握境外情报(七情必然是境外情报)进行庙算,故而据此将原《用间》提前到第二篇。

        我们从原《九地》中将“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敌不及拒”一段移至于此,“顺详敌之意”承接上文“知敌之情”,并且论及到决战之前要封锁传递消息的通道、权限和人员往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只有达成了情报不对称的态势,我军才能“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既让敌人摸不着头脑,又让敌人不能招架。

        以上说清楚“伐交”的根本目的和过程之后,就要详细论述情报“取于人”的操作方法,即“用间”。间谍分为五类,“因间”“内间”“反间”依据是谍报人员的选拔,“死间”“生间”依据是战略欺骗任务和情报传递任务。在说明间谍的重要性(“故三军之事……无所不用间也”)之后,孙子讲了三个内容。第一是组织纪律,以泄密处死为底线。第二是传递情报的主要内容,即敌对人才信息(“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第三是五类间谍的具体使用原则。本篇最后例举了殷商、西周革命成功的关键在于情报战。

        以上就是《用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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