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入站以来第一枚“勋章”
和某up产生怀疑主要是认为ta在自媒体创作过程中没有还原事实,有避重就轻制造焦虑贩卖阴谋论之嫌的感觉。为进一步确定,于是浏览了最新一条高播放量的视频,并在评论区注意到up和一条评论的对话。原up的表达加深了我之前产生的疑问,于是对up回复置顶评论的内容进行了回复。今日收到我的回复的提醒通知时才发现自己已被删评拉黑。我的评论已被删除,只能根据网页端显示的前部分和我自己的回忆补全后部分。在此记录是希望尽可能避免被认为输出了污言秽语,并希望如有可能可以得到关于带节奏的合理解释。
置顶评论者内容为:
故弄玄虚!!!
1,如果已起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向民政局调查(拿立案通知书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调取)。银行有法务部门,这个事儿做起来很容易。
2.法律规定的很清晰:继承遗产则同时继承债务,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则不需继承债务。案中当事人没有继承死者遗产,因此就不必承担死者债务。
这就是记者,故弄玄虚,博人眼球,不讲事实,只带情绪
原up的回复为:
给你普及一些你不知道的,免得总以为拾到贝壳就见到大海了。银行通常不会一开始就起诉,起诉的成本比直接催收要高,在催收阶段,身为非欠债主体的母女,可以对银行进行合理“反击”。其次,起诉后不是母女说没继承就没继承,也不是银行说继承了就继承了,双方要举证。其三,你说我不讲事实故弄玄虚,请你指出这期内容哪个地方是杜撰的!
我回复up的评论为:(“ta也没质疑…”之前为网页端存储内容,以后为回忆,可能用词有出入,但意思并未歪曲)
感谢吃进口饭的大转载记者给没见过大海的人“见世面” 其一 负债的继承上限就是继承遗产的量呀 判银行输的原因是死者的遗产已经全部用于还债 非要春秋笔法一下吗 其二 您这第二点和人家的质疑不挨着呀 ta也没质疑银行核查继承情况 其三 “要断章取义”确实节选自“不要断章取义” 偷梁换柱算不上杜撰可也与实事求是不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