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办?你的未来,我守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1、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这些法律是只对未成年人有效吗?
不是,虽然这两个法律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但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果。
2、如果未成年人欺负未成年人该怎么办?
如果受到欺负,一定要勇敢的告诉家长、老师、警察或者青少年社工,欺负者的行为是错误的,各个方面也会根据他行为的不同程度对其进行教育矫治、给予法律制裁,你也会受到大家的保护。
3、学生欺凌的定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第3款
(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这是卫生保护法修订了不仅在负责130条第三款总是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同时也在39条明确了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的防控制度。所以小朋友你别害怕,如果受到欺负,一定要勇敢的告诉家长,老师、警察或者青少年社会这些大孩子的行为是错误的。各个方面也会根据他行为的不同程度对其进行教育矫治。这次给予反复制裁,你也会受到大家的保护和氦。
4、学校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相关
5、是不是大孩子欺负人就会被警察叔叔抓走判刑?
对于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他的年龄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其次还有他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有关犯罪构成的要件。
如果一切条件都符合,那就要追究这个未成年的刑事责任。警察叔叔是侦查阶段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然后检察官代表国家对其进行追诉。最后经过法官判决以后,再根据判决结果判处刑罚、最后执行刑刑
注:对于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什么是犯罪年龄?
就是说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要求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才会受到刑事处罚。
16周岁以上:构成犯罪的会受到刑事处罚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只有犯8种特别严重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两种特别恶劣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应当服刑刑罚。这两种最严重的犯罪分别是
①故意杀人
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应当负刑事责。
6、欺负我们的大孩子13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个年龄理论上可能构成犯罪
例:张三今年13周岁。经常在学校欺负低年级同学,与同学关系恶劣,有一次体育课中与同学发生争执, 张三怀恨在心,于是尾随其放学并将其杀害。
按照新的刑法修正案就有可能经最高检核准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7、会被一直关在监狱吗?
法律罪与罚需要相适应,判处多久的刑期是需要看触犯的罪名以及他事实的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法》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对触犯法律的罪错未成年人还是以教育挽救为主。
8、受到校园的霸凌建议
建议你如果遭遇过校园的霸凌,一定要把这个情况向老师做报告。即使这样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他也会构成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而这两种行为也是需要干预、预防和教育。
9、什么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①不良行为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②严重不良行为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0、那些大孩子在学校欺负我们可以算严重不良行为。警察叔叔会管吗?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八条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