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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主义】知识学(3-2-2)——“我在故我在!”,辩证法、现象学、和存...

2022-03-13 19:27 作者:今天也要做鸽子咕咕  | 我要投稿

3-2-2 知识学 Science of Knowledge

代表人物:费希特

(再理解以下内容可读《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知识学介于现象学和康德哲学之间,类似于预设了命题和形式逻辑的现象学,或者说早熟的现象学。知识学中认为知识本身是设定出的,是存在和认识的最小单元。而现象学认为知识是存在的一种模式,因为非我的客观界的东西的显现还需要表征做中介。

费希特所提出的“哲学是科学之科学”其中哲学即指知识学。

与科学研究自由的东西不同,知识学研究必然的东西,也即底层意识结构,这在费希特同时是本体论结构,研究意识结构发生学机制等于研究本体论。如此看来,知识学研究的正是“不可知”的东西(底层意识,构成知识本身的机制)。

如何研究?费希特认为应通过命题化体系化的方法进行现象学直观。

费希特认为,知识学和形式逻辑的循环论证是不证自明的,而知识学揭示了整个本体论结构就可知它是如何被结构起来的,但在抵达其之前要预设、使用形式逻辑。

知识学当中有形式(最原初的主体的意识活动的活动方式)与内容(前述活动的产物)的研究。形式逻辑是把意识活动的形式当做内容自由发挥地研究。

科学的研究是自由的,在知识学基础上自由预设,后到客体化的维度中验证。而知识学本身研究的是死硬的底层机制、本体论结构。

意识就是自我的存在,自我存在不被体验或没有被体验的可能性是没有意义的。当自己可以设立自己,建立自我和非我的界线时才拥有自我。

知识学第一原理:A=A,自我=自我

第二原理:非A≠A,自我设立非我

非我是可以被设立成我对象化的对象,是表象之镜,而自我有原初否定性,可以对设(反向设立)。由于设立和设立者对立,对立就是绝对自我的否定性,反向设立就是设立本身。

第三原理:协调自我、非我,防止自我、非我互相扬弃。设立界线X(A=A中)相当于符号学注册,符号化分裂设立Y(原初集合论),即原初分裂(辩证法的运动),符号系统和内在的符号对象的分裂,也即自我的内在分裂,分裂为自我和非我。自我是意识结构,绝对存在;非我是我的意识对可对象化他者敞开的视域,绝对虚无。通过量的逻辑(即X、Y),XY统一成一个原初的完整的自我。

费希特部分克服了表征主义,没有给表象原初位置,不过仍有明显的康德哲学残余,有命题中心主义和部分表征主义。


3-场域论:形而下(直接的存在)vs形而上(抽象的反思性的理念的维度),二者用绝对主体统一起来。

否定性的辩证法倒逼,用绝对主题调和统一,抽象的必然是反思(心里发生学)。

2-本体论自我-非我 vs “Y=X”(主体的符号学拟质),可分性/否定性-肯定性,上述都即绝对自我的设立活动

符号学拟质是超本体论力量,可以把本体论不合法的东西拟质使之拥有符号学地位。

自我(positing)=自我(posited)

我设立我自己=我存在(verb),这一命题赋予了上述拟质力量。费希特的知识学表述为我在故我在,我在具有回溯性。而这种因果关系本身是超因果关系,超越符号系统。(某种意义上,这种霸道的设立造成了费希特看上去是“最存在主义的”)不过费希特也略受制于概念体系。

2-认识论知识学(必然)vs科学(自由;假设/实验)

知识学的研究往往是晦暗不清的,研究自我意识架构如何构造时间化、空间化、自我中心化(自我中心不会被设立边界),以及前反思的内容等。而科学借用了上述架构进行自由的假设,假设后去验证。

知识学三原理分别对应逻辑学中的同一律,矛盾律,充足理由律(或排中律)。

一些对比:在胡塞尔不存在知识学和科学的对立。胡塞尔和费希特的不同也在于前者用意向性联结二元、后者用可分性将二元区隔,费希特的本体论相较于胡塞尔对抗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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