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怀疑小女儿非亲生骨肉,前妻指责前夫育有私生子

索要抚养费遭前夫家驱赶
离婚协议规定大女儿归陈明武抚养,
而小女儿归张欣美抚养,
陈明武每个月支付小女儿3000元的抚养费,
然而他却没有按时交付。
当我们来到男方家时,
男方家属情绪很是激动,
女方索要抚养费遭前夫家驱赶。
陈明武的姐姐:你外面有那么多男人,你这个孩子是不是我弟弟的,你就叫我拿抚养费,你这个没有道理。 如果你要我们拿抚养费,你亲子鉴定做出来,要不然我一分都不会付的。
因为春节期间将
女儿接回娘家一事,
双方闹僵之后
他们拒接张欣美的电话跟视频的。
在调解小组的沟通下,
陈明武的家人同意
让张欣美见下大女儿,
但是孩子显得有点抵触。

通过之前的沟通,
关于小女儿抚养权和
大女儿探视权两件事,
双方说法不一。

调解小组了解到,
按照当地抚养费标准
每个月大概在1000左右
不包括教育跟生病的支出 。
但是双方在离婚时,
陈明武愿意给到3000,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是想对小女儿负责的。
但是前夫不爽快的态度让张欣美感到无助,
她告诉我们不是她不体量不大度,
而是前夫做事太绝情。
张欣美告诉我们调解小组,
她之所以对抚养费这么计较
是因为前段时间刚得知,
前夫在他们离婚之前
与别人生了一个儿子。
张欣美:我是今年1月19号离的婚,他那个儿子现在差不多有一周岁了。
对于私生子一事,
陈明武没有做出正面回复,
但是她的家人却反驳。
令人吃惊的是,
陈明武竟然对小女儿的身世也存在怀疑。
陈明武:那我去外面做事,她都跟别人三年,孩子是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不管是谁的孩子都无所谓啦,我自己出一点抚养费也无所谓。
面对前夫的质疑,
张欣美坚持去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的身世,
但是陈明武似乎并不在意。

调解小组了解到,
几年前陈明武是在国外务工,
张欣美带着孩子在国内生活但偶尔会去看望,
后来因为一次吵架,
张欣美从国外回来后
就再也没跟前夫联系过。
张欣美说第一次发现前夫出轨之后,
她选择了原谅,
但没想到后来接连犯错。
陈明武: 三年不在一起,有女人是正常的,我都跟她解释了 这些都是逢场作戏的,解决男人的需要,你非要回去那我们也没办法,你回去我们就断绝来往。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张欣美说自己怀上了小女儿,但是在陈明武看来,当时是张欣美选择离开的,所以离开以后的一切问题都跟他无关。
孩子生出来 就要负责抚养

调解员认为,
不论之前如何 ,
协议定完之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
双方都要按这个去履行。
陈所长建议
先按1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等陈明武经济好转了
再恢复到之前的3000元。
张欣美方却不同意。

调解员解释道:抚养责任是漫长的,
怎么把孩子抚养下去才是关键。
经过调解,张欣美理解所长所说的这些,暂时接受了先支付1000元的办法。
但她告诉我们之所以要求拿多一点,
是因为小女儿身体不好,
经常到福州复查,
如果生病就目前的
经济状况她是支撑不了多久。
打消了心中的顾虑,
同意陈明武每个月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后来,
陈明武先把7月份份的抚养费给了张欣美。
大女儿探视权问题又起冲突与此同时,
张欣美希望能与大女儿保持沟通。
双方协商后决定
每个月第二个周末和第四个周末的晚上七点
可以与大女儿视频或电话,
随后关于见面探视张欣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张欣美:一年带出来玩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时间到了我把她送回去。
陈明武同意这样的要求,
但母亲却极力反对。
陈明武的母亲:我就是不让她带走,你要是要看到我家里看可以。
陈明武母亲语气坚决,
一下次刺中了张欣美心里最在意的痛点。
她抑制不住自己情绪,冲出调解室。
作为孩子的母亲,
只是见见女儿这么简单的要求,
却被前夫家一再制约。
张欣美感觉基本的权利被一点点地剥夺,
女儿在她脑海里的模样已经渐渐模糊。
张欣美:过年的时候我大女儿在我那边,她跟我讲,她说妈妈你好可怜,爸爸外面生了一个弟弟。奶奶叫我千万不能说,她说 妈妈你也好辛苦,妹妹生病了你也没钱看病,她就把过年的压岁钱全部拿出来,她说妈妈这些钱给妹妹买奶粉吃。
我们理解张欣美的无助,
但是想要解决问题最终
还是需要冷静和理智的面对,
平复好自己的情绪后,
张欣美再次回到了调解室。
再次回到调解室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关于见面探望方面,
双方也达成一致,
张欣美每年探视大女儿三次,
每次不超过一天。
关于小女儿的抚养费与
大女儿的探视权两件事,
调解员在原有他们离婚协议基础之上
拟了一份补充协议,
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协议书上签字。
晚上十点钟,
张欣美带着这份协议踏上了归程,
她的两个诉求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希望未来的日子她与陈明武之间
能够放下过往的不愉快,
对两个孩子尽到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