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区社会组织将实现“三级跳”
日前,江苏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一批项目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到2023年底,江苏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实施方案》提出,将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4大重点计划。
培育发展计划方面,到2023年,每个街道(乡镇)要建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
能力提升计划方面,到2023年,全省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轮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15万人次。
作用发挥计划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动员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和具有江苏特色的主题活动。
规范管理计划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专项行动分为3个阶段开展,2021年着力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规程,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选取培育发展观察点。2022年着力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和作用发挥计划为重点,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相关扶持资金向省内重点帮扶县(市、区)倾斜。2023年着力总结推广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遴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江苏特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实现以点带面、长效发展。
注:文章转发自慈善公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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