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3.12.26 信用货币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6、信用货币[i]
信用货币是一种作为金属货币符号的信用证券,这种证券一方面体现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另方面又能在市场上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属于信用货币的,有票据[ii]、银行券、支票。
信用货币是适应于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某一资本家把商品赊卖给另一资本家而从他那里收到债务证券 票据,当他自己购买商品时,又把这张票据支付给第三个人,这样,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就产生了票据流通,这种流通的票据就叫做信用货币。但是,商业票据只是个别工业家或商人发出的债务证明书,从而它也只能在相信债务人具有支付能力的少数人中间以及在就近的地区内流通。随着资本主义商品流转和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就要求有比商业票据更有保证并能在广大地区内使用的信用证券来代替商业票据为商品流通服务。这样,银行券就应运而生了。
银行券是信用货币的基本形式,它是由银行发行的不定期的债务证券。当工业家或商人持商业票据到银行要求贴现时,银行就对他发出银行券,以银行的信用来代替私人企业家的信用,并且规定任何银行券的持有人都可随时将银行券向银行兑取现金。这样,银行券就能普遍被大家所接受,并同金属货币一样在市场上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了。马老师说,银行券不外是持票人随时都可以向银行家提请兑取货币的票据,而银行家是用它来代替私人票据的。不能把银行券和纸币混为一谈。银行券和纸币的主要不同有下列两点:第一,银行券是从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发生的,纸币则是从货币充作流通手段的机能发生的;第二,银行券可以随时向银行兑换金属货币,纸币一般是不能兑换的。
为了维持银行券的相对稳定并使它不致贬值,需要有以下两种保证:信用保证和金属保证。所谓信用保证是指当银行将银行券发放给职能资本家时,要同时收进职能资本家的债券[iii]作为银行库存债券。所谓金属保证是指银行在发出银行券时,必须自己有相应的金属货币作为准备金,以保证银行券兑现的需要。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银行券的稳定性由于下列原因而不断遭到破坏。首先,职能资本家为了取得更多的货币资本,假造了一种融通票据向银行要求贴现,这种票据是没有现实的商品交易作基础的,而银行库存中融通票据的增多,就会破坏信用保证。其次,资产阶级国家因财政上的需要,用大量国库券[iv]要求银行贴现,这种国库券也没有商品交易的基础,同样会破坏银行券的信用保证。最后,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引起了普遍追求现金的狂热,这时发行银行的金属保证就远不能满足银行券兑现的需要了。资产阶级在银行券的稳定性遭到彻底破坏的情况下,便硬性规定银行券停止兑现,而且终于采用了完全不兑现的纸币流通制度。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64页。
[ii] 如期票、汇票。
[iii] 如期票。
[iv] 国家发行的一种短期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