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9月秋季班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新版招生信息<行政管理>同力申硕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3月批准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本学科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合理,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10人,讲师5人。博士学位获得者超过50%。有2名学科带头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1名学科带头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实践中,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在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四个二级学科方向上凝聚了一批学术骨干,形成了四个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显现出了较为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同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区域内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一是学术研究的区域、民族特色。本学科从我国西北地区多民族、欠发达的实际出发选择研究课题,“立足西北、聚焦西北”,注重对西北地区地方治理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与土地资源管理等问题的研究。二是服务地方公共管理实践的特色。本学科积极为地方政府提供咨询、规划、人才培养服务,发挥着重要的地方服务功能。三是积极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
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教授13人,副教授1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5人。入选甘肃省333和555创新人才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2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和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
四、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点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尤其是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方法与技术,具有创新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社会团体和社区等公共部门、社会组织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或在学校及科研院所从事有关教学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基本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事业心和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了解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以及公共事务管理能力。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并能够阅读、撰写外文科学论文。
4.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关心公共事务的情怀。
五、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 (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六、专业培养方案

七、课程学习及考核(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1、课程设置:参考同专业全日制学硕研究生课程培养方案。
2、学习方式:本校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
3、授课计划:分为两个学习阶段:即课程学习和研学阶段,两个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课程考核。
4、考核方式: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
5、授予证书: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收费标准:两个阶段的学费共计32000元/人,分两阶段收取。
(1)第一阶段学习费用6000元/人,助学平台增值服务费18000元(含课程平台费、课程学费、同等学力申请注册费、协助现场确认、同等学力学分课程认定服务、研修班课程学习助学服务)共24000元;
(2)论文答辩费:8000元(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后学位论文环节缴纳,具体参照当年标准)
报名咨询:15157179656 周老师
八、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西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九、申硕全流程图示

十、学习安排
1、学分课程学习:每年6月份启动授课,次年6-9月份结课。
2、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学员,在当年8月中旬-9月中旬选择导师;当年11月中旬-12月初安排开题答辩;通过开题答辩的学员在次年3月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学员在3月底-4月中旬提交论文盲审查重;通过盲审查重的学员在5月初进行正式答辩;通过正式答辩的学员在6月中旬授予硕士学位。(具体学习安排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一、证书图例
1、硕士学位证

2、入学通知书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
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十三、项目优势
【免试入学可申硕】达到报考条件即可免试入学,一边参加课程学习,一边备战国考考试(边学边考),符合条件者可获取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证书含金量高】学员所获取学位证书学信网可查,证书可用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评职称以及公务员考试等个人职场提升用途;
【学习方式灵活】线上授课,学习方式灵活;
【申硕机会多】申硕有效期6年。
十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