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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罪犯考公限制?网友:我不建议这样!

2023-03-13 15:34 作者:谁动了我的matlab  | 我要投稿

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他认为,政审应当以被政审人的现实表现为主,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


周世虹委员终于把之前民间传得沸沸扬扬,但一直没有明确宣示规则的“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问题,摆放在了全国两会这个国家议事平台之上。事实上,我国参军、公考、考编的政审规则,其实一直没有公开的宣示,而且公职岗位千差万别,不同单位掌握的政审标准也不尽一致。


网友小涂认为,目前“一人犯罪,影响三代”也只是民间的俗称,却成了影响广泛,又含糊不清的“土政策”。因为没明确边界,更容易显得“威不可测”,甚至还会产生误读和异化。比如,个别人可能利用公民害怕影响孩子前途的心态,逼其就范。在一些家庭暴力案件当中,就有被殴打的母亲,因为害怕将家暴的丈夫绳之以法之后,影响孩子未来参军、入党、考公的前途,而选择忍气吞声。在奇怪的误读之下,政审机制竟然被家暴者滥用了。


网友苏苏认为,一个人的前途应该由自己来决定,而不是由其父母乃至更远的亲属的犯罪记录所决定。“世袭”“恩荫”绝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就业公平,“株连”也不是。哪怕是在过去的特殊年代里面,讲究“出身成分”,也是强调“要看出身,但不唯出身”,关键要看个人表现,这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丢。


网友阿杰认为,对于保密等特殊岗位,当然有必要在招录时调查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也包括调查亲属的犯罪记录。但是,应该明确审核的亲属范围,以及涉及的违法犯罪性质:普通治安违法是不是要被纳入审核范围?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轻罪,还是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还是普通犯罪?而不能像现在这样,让“一人犯罪,影响三代”成为所有考公的不透明门槛。


网友小陈认为,当今社会很多人犯了罪接受相应的惩罚后,大部分人不敢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建议支持一些轻微犯罪的人群出狱若干年后若没有再次犯罪,就证明已经改造成功,建议对于这类人实行案底取消制度,让他们真正的回归社会。当今社会不乏一些罪犯的子女成绩、品质均优秀的情况,他们也抱着一颗为国家做贡献的心努力进取,可是就因为父母的一次糊涂,而被堵在要为国家人民做贡献的门口,同时“罪犯的子女”这类的词语伴随着他们的一生,这样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同时这样的情况容易让他们产生对国家和社会的偏见,不利于社会的团结和安定,社会的包容和帮助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网友小麦认为,一个苦读十几年的穷小子,终于考上了公举,回报了家庭和社会。只是被打断了。因为亲戚有前科。至少应该给当事人辩护的机会:向单位说明与有前科的亲属的真实社会关系,允许当事人以个人的突出表现作为“铁证”。还要防止来自亲戚的恶意报复和威胁,比如家庭矛盾的叔叔阿姨故意在孩子考公举或参军时作案,意图毁了孩子的前途。这不是毫无根据的担忧。


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绝对数庞大,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为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在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就业各方面,受到来自社会的不平等待遇。某些前科人员在入住宾馆时会被警察无故查房,进入广场或车站等集会场所时,也可能会受到警察的盘问,即使在没有法律限制的行业工作时,大多数时候可能会因为公司内部“背景调查”而遭到排挤和歧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对罪犯的近亲属考公搞一刀切的限制(作为某种“玻璃天花板”),可能构成对于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这不是什么提升了“法律震慑力”,相反可能扩大了社会对立面。


但其实,我国对罪犯家属的对待,并没有如此夸张,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去讨论:

一,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犯罪人员亲属不能考公参军,所以这不是法律的问题。

二,并不是所有罪行都无法通过政审。

三,政审是在录用阶段,也就是说报名和考试都可以参加。

四,公务员和军人不是职业,而是我党在为履行执政为民和维护国土完整保障人民安全的职责挑选有能力且志同道合者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是很正常吗?


五,加入组织前后,组织的考核流程和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当上公务员之后亲属犯罪是不会开除你的。

六,如果这都算不公正,那首先站出来反对的人应该是35岁以上的,还轮不到你们。

七,类似的情况在各行各业都有,比如导购限女性还要面容姣好,比如井下作业限男性,这不是不公平,也不是歧视,只是需求不同。

八,即使不公平,也请大家更多关注犯罪人员亲属在社会其他地方所遭受的不公平上,因为那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


无论如何,作为影响到千万家庭切身发展的一项考公限制,“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政策需要讲讲明白,防止被误读、被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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