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考 |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专业目录与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音乐类
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管弦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教育方向的本科生;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招收音乐教育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分析等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等方向的艺术硕士。同时,音乐学院招收声乐艺术博士研究生。
音乐表演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1.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 (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www.zsb.sdnu.edu.cn,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且专业联考总成绩须不低于专业联考总成绩满分的70%。附:2021年135所高校承认山东师范大学平台音乐联考方案(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统考成绩满分的70%。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3. 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山东联考要求专业联考总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注意: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1.投档原则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2.录取原则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专业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联考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五、领导与监督机制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音乐学(音乐教育)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1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注意: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四、投档与录取原则1.投档原则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2.录取原则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五、领导与监督机制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六、联系方式及其他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320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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