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
异化女性
女性和男性相互吸引,女性引诱着男性,但男性并不会模仿女性,女性也魅惑着男性,但其并不具有权威性。当今的二元性别秩序,是以男性为主导的女性占据附属地位的秩序结构,男性需要的女性是沉默服从的、更少能动性的,女性被对象化、客体化和符号化。男性喜爱女性,但又憎恨女性,这种双重性能来源于男性恐惧失去在性别秩序中的权力,因而排斥女性的独立和男性的女性化(或男性特质较弱)。男性需要女性作为他者来建构自我,但异化的性别秩序则将女性视为物,可被占有和交换。西方也是通过东方(异化了的东方)来标识自身的独特性,如《蝴蝶夫人》。
男性认同
男性之间的权力斗争,以获得其他男人的认可为获胜标志,是其他男人屈从或者附庸于自己能获得更大的权力,女性之间的斗争也都是以男性的认同为标准。同性恋 homosexual,是指男性之间的性关系,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male homosocial desire,是指男性之间无性爱关系的纽带,这与同性恋相区别。同性恋被认为是压抑了性存在,弗洛伊德将生的欲望(性存在)分为同化 identification(成为的欲望,同化对象为主体)和性欲发泄 linido cathexis(拥有的欲望,性欲的对象为客体),异性恋是能成功将这两种欲望投向双亲,而同性恋则将这两种欲望投向同性。古希腊的少年爱被视为高贵的权利,少年虽然作为性的客体,但男性总是性的主体,而异性恋则是一种义务,女性只是奴隶或财产。赛吉维克认为同性恋憎恶(恐同)是为了维持男性的主体性,保持男性集团的同质性,厌女症则是维持女性的客体化。
所谓的第三性,是女性化的男性,是为男性提供性的客体。公开强奸或轮奸,是一种能增进男性间连带感的一种仪式。脏话是一套将女性作为性客体而贬低的一套结构化的话语,是男性作为性主体,进行相互确认的仪式,加藤秀一称之为男人话语,但另一方面对压抑着男性身体经验的表达。性歧视是通过与共同行动的男性同化而将女性他者化的行为。拉康认为“欲望乃他者之欲”,男性通过模仿其他男性的性欲望而成为性主体,因而男人话语是第三人称的。
双重标准
所谓性别,是通过非男性来定义男性的装置,所谓人种,是通过非白人来定义白人的装置,性别、人种和阶级都是通过区别和定义来实现主体化、来获得优越性,是意识形态性的,也就是通过建构性别、人种和阶级的秩序为统治和支配提供合法性。
性的双重标准 sexual double standard,是指面向男性的性道德与面向女性的性道德不一致,一方面蔑视作为性对象的(用于快乐的)女性,如娼妓,另一方面又崇拜与自己紧密联系的(进行生殖的)女性,如母亲。男人的好色无伤大雅,而女人需要对性无知纯洁,一夫一妻制表面声明的是对等的忠贞,男性与女性婚外关系可被原谅,但反之则不可饶恕。双重标准使女性分为两个集团——圣女和妓女,分而治之 divide and rule 使两个集团分离隔断、相互对立,从而无法摆脱男性的支配统治,正如从军护士和慰安妇之间的区隔,女性往往为了避免污名化(从圣女转变为妓女)而不愿告发性侵犯。男性的权力直接作用于女性的身体,压抑着他们的性快乐和生殖意愿,从而男性可以工具化地将女性的身体视为用于生殖的或用于快乐的,如代孕,因而男性对完美女性的幻想是非性的。
男性自尊
所谓“性弱者”是对异性没有性吸引力的人,他们常常将与异性交往上的失败归因于外部因素,而由失败导致的心理问题进一步降低了他的性吸引力。男性拥有女朋友,是被男性集团承认为是真正男人的最低的条件,有女朋友表示为拥有、占有、所有,因而女朋友能提升男性在社会中的价值评价,没有女朋友则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失败的。
丈夫通过打骂妻子的家庭暴力来获得虚假的权力感,通过妻子的顺从(特别是在外界)而获得面子(自尊心),普遍认为男性有较高的经济地位才是一段稳定的的婚姻,男性不断自我确认其优势地位的男女关系是脆弱的。
性关系欲
性,是性欲、性行为、性关系,爱是爱欲、爱恋、爱情,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但也是独立的。性欲是存在于个人的精神和心理之中的,不同人的性欲的大小、倾向等都有差异。性反应是经由实物或符号激发的经过幻想而出现的生理反应。性幻想,是个人欲望的投射,关于性对象的想象。性行为是将欲望付诸行动,能缓解自身的性紧张。私人性行为(自我性行为),即自慰,是与自己身体发生性行为,是无需取得同意或事先已经同意的,未经性同意的性行为是强奸,让他人不愉快的接近是性骚扰。私人性行为往往出现在与他人的性行为之前,自己的身体是最初的他者,最初的性对象。当产生性行为的时候,性关系并建立了起来,性关系中结合了性欲就是性关系欲。性关系欲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扮演自己的性幻想脚本来激发性欲,如果这个脚本违反社会道德,则不应使其成为现实,应当是双方同意且能随时退出的暂时扮演。暴力色情制品,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人们自由想象的可能和现实中禁忌行为的代偿。人们内心或多或少存在着暴力的冲动,暴力的影像作品并不是激发暴力行为的根本原因,根本来自于相对剥夺感的出现,由对立、仇恨的情绪所激发,此外作品中往往缺乏对暴力残酷性的叙述和对良善行为的激励。
儿童性侵者,即娈童癖者,往往是有被性侵的经历或自我评价很低,他们性侵的对象大多都是日常接触较多的和反抗性较弱的,他们常常将性侵行为合理化和受害者有罪化。性侵者同样能从性侵行为中获得权力感,将性侵对象作为诱惑者,通过强迫其服从的性行为,从而将对方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色情作品作为自慰的性幻想装置,将女性作为诱惑者,使男性从虚拟中得到符号的满足。但真人的色情作品往往会使其中的性对象遭受性剥削,并逐渐从他人剥削转变为自我剥削,特别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将成为性剥削的主要对象,并导致一系列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古希腊的少年爱的非对称关系是稳定的无法被逆转的,少年因尊敬和喜爱而对长者而献身,儿童性侵者正是为了实现这种稳定的非对称关系,从而获得一种代偿性的拥有女性(成为男性),一种支配性对象的权力感。
男性凝视
杀人是控制的终极形式。女人嫉妒指向夺去男人的女人,男人嫉妒指向背叛自己的女人,女人的嫉妒是以其他女人为对手的竞争,男人的嫉妒是维护自尊和自我确认的争斗。男性拥有的资源的三个等级:暴力(或体力,身体能力)、权力(社会地位)和财力(经济水平),通过这些资源控制和保护女性。魅力资源(如外貌)也是社会性的,最富有魅力的资源是能让女性感到快乐。男性之间的魅力争斗尤其强调其性能力(性力),这在色情制品中得到充分体现。
男根至上主义 phallocracy 认为男性就是通过男根支配女性,男根被认为是是给女性带来快乐的中心,从弗洛伊德到妇科男性对男根的恋物癖或符号崇拜。福柯将性爱术 ars erotica 与性科学 scientia sexualis 相区分,近代之后的性(性sexuality 的近代)意味着关于性的科学知识,是一种定义正常与异常,分辨标准与偏离的知识体系。色情制品突出表现(极端夸大和精密写实)性器(特别是男性的)和双方的愉悦感,色情制品大多数是提供给男性的,因而逐渐从表现女性的快乐到表现女性从快乐中获得的痛苦,巴宾斯基反射是女性达到性高潮时手指足趾发生弯曲的身体反应。男性是支配快乐的,女性是被快乐支配的,注视着的男性与被注视的女性的不对称的两性关系,从色情制品向文艺作品延伸,从作品文本向作品制作延伸,从文艺生产向社会制度延伸,男性凝视着女性,女性被男性凝视。
父母女儿
女性的厌女症由母亲传递而来,母亲母亲的自我厌恶使她厌恶女儿成为女性,女儿因母亲的厌恶而厌恶自我,也由此厌恶这样的母亲,特别是女儿月经时的羞耻和母亲的排斥,厌女便这样通过代际进行传递。母亲通过使儿子具有恋母情结,并将其培养成为男权秩序下的优胜者,从而自身获得较高的地位。女儿迟早要出嫁成为“别人家的人”,儿子则是要要继承家产的人,但现在却更多希望女儿来照料自己。随着少子化现象,女儿成了长着女人面孔的儿子,对子女的教育的性别差异有所减少,大多数女儿能得到像儿子一样的教育投资,但对儿子的教育依然优先于女儿。母亲之所以为母亲,是因为她实现了“被男人选上的价值”,母亲在不断促使女儿实现“男性给予的价值”,即使女儿成为母亲(真正的女人)。女儿同儿子一样,从母亲腹中而来,将母亲作为最初的爱恋对象,但又与儿子不同,不能通过与父亲的同化来将母亲作为欲望对象。女儿如同母亲的另一个分身,因而能将自我厌恶投射其上,当母亲死后便“进入”女儿的身体,形成与死去母亲的对话的自我对话,实现与母亲的和解。
厌女症是男性轻蔑女性和女性自我厌恶。女儿对于父亲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女性,是男性欲望的对象,另一方面是血亲,彼此间的性行为是禁忌。女儿是父亲理想的恋人,既是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也是从小依据自己理想而培养起来的女性,的妻子始终都是异性的他者。男性总将年幼女性建构成诱惑者,幼态的女性最能激起男性的性欲,年幼的圣女诱惑着男性给予他们性爱的滋润,这是娈童者最常见的自我辩护,《洛丽塔》正是叙述男性这种“变态”心理。男性将年幼的女性像对待女儿一样爱护,但当他将自己的欲望向女儿显露无疑的时候,“父亲”便置于“女儿”之下,卑微弱小但可憎可恶,不再承担父亲的角色。无论是父亲的女儿还是母亲的女儿,都是父权制下的女性,要么是被阉割的男性,要么是受动的非男性,只有通过从秩序结构中解放出来,女性才能真正获得主体性。
价值认同
女装是鲜明的女性符号,穿着女装就是向外表示在扮演女性。女校中没有穿着裙子的场景需要,男女同校中的女装校服(如水手服)投射着男性的欲望(凝视)。男性用分数来衡量(物化)女性,女性为了讨好男性而在外表上改变自己,所谓的亚洲三大邪术,即美图术、化妆术、整容术(和变性术),就是权力(凝视)作用于女性的体现。
东电女职员被杀事件,引起了媒体发情,对受害者女性隐私大肆报道。东电女职员白日的工作是管理人员,夜晚的工作是站街女,他年轻的时候还有厌食症,这是表明她是在进行自我毁伤的行为。弱者的攻击会指向更弱者,也就是无法反抗的自己的身体,根据挫折-攻击理论,受到严重挫折和压迫的弱者会出现自我攻击的倾向,即自罚、自残、自杀的行为,特别是从亲密关系中受到的伤害或挫折。
娼妓是通过性行为来获得价值,或者说她们出售的就是性器官的使用,出售她们自己身体的使用权。买娼者通过金钱使卖娼者受其支配,卖娼者则从买娼者中获得认同的价值,因此娼妓多为女性,而嫖娼者多为男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性别秩序中遭受到的挫折的人,才会建立起嫖娼的关系,以此来重建自我认同。
女性角色
女性避免自我厌恶,逃离男性的他者化,就是让自己成为女性的例外,有两种策略:一是女强人策略,成为类似男性的女性;二是丑女策略,超脱出被估价的体系。例外的女性反而是脱离女性群体的,成为了父权制的共谋者。女性终究是在扮演女性,男性也始终是在扮演男性,不过同性之间的差异比异性之间的差异反而要大得多,有的人在性别秩序中扮演被规定的性别角色会感到非常痛苦,会转向扮演其他类型的角色甚至是异性角色。人的行为不是受性支配的,人际关系的纽带也不是性,个体之间总归是友情浓烈于且绵长于爱情,更加亲密的更高层次的关系是一种类似爱情的友情,一种满怀爱意的(排除了性的)友情。
性欲权力
米歇尔的四项“性欲望的装置”:儿童的性教育化 pedagogization of children's sex,儿童的性成为管理对象,尤其禁止手淫行为;女性身体的歇斯底里化 hysterization of women's bodies,女性的身体被视为性身体,“神经病女人”由压抑性欲导致的;性欲倒错的精神病理化psychiatrization of perversive pleasure,异性间性器官接触以外的多种性爱方式属于错乱反常的快乐,将之视为精神病理学上的异常,而不仅是宗教道德上的越轨;生殖行为的社会化 socialization of procreative behavior,夫妻关系以异性恋配偶为正统,作为生殖单位被置于社会的管理控制之下。“手淫的儿童”“歇斯底里的女人”“反常性欲者”“马尔萨斯主义(生育控制)的夫妻”成为控制的对象,经由对“性”的管理,达到对个人“生命”的管理,形成“生命权力”bio-power。
夫妻性爱的特权化,性行为被限定在夫妻之间并形成性义务,性关系被置于家庭的核心位置,性家庭 sexual family出现,“夫妻关系的性化”sexualization(福柯)或“夫妻关系的色情化”eroticization(上野)。权力对性的控制,通过对快乐的管理来达成,即“权力的感官化”sensualization of power(福柯)或“权力的色情化”(上野)。在日常生活中,性被视为禁忌,性知识被隐匿,从而抑制性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为异性赋魅。
福柯认为性 sexuality 本身为阶级的产物,是一个阶级为了将自己区别于其他阶级而产生的,性的“感官教育”education of the senses 是教育、学习、陶冶、控制性的感官。福柯“压抑假说”隐含着“性的隐私化”privatization(或特权化)机制,即把性逐出公共领域,将之隐匿起来,圈入私人领域即家庭。“隐私”意味着不受公共权力牵制,可在私人领域中受到任意支配,但也因此成为了不受外界保护和必须服从的场域。
古代西方宗教是对性的快乐进行控制,近代资本主义道德是将夫妻关系和性满足相结合,即夫妻双方有义务和责任在性行为上给对方提供快乐,进而妻子必须满足丈夫的性欲望,在此权力以色情的形态呈现,就是所谓的权力的色情化或色情权力。权力的色情化是以权力来支配性爱的形式,色情的权力化是以权力的形式来表达性爱。施暴是典型的色情的权力化,暴力是“变态”的接触,痛苦能带来快乐的因子(多巴胺),所以施虐者(S)和受虐者(M)都能感受到性快感,但需要彼此具有相同倾向且暴力约束在一定限度之内,家庭暴力则是彻底的违反道德和法律的损害生理和心理健康的病态行为。
两性关系总是倾向于非对等的关系,权力地位差异较大的关系更为稳定,而对等的关系双方会永远处于动态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双方必须时刻适应变化的关系,身体化的经验(习惯)就不存在了,混沌的风险便出现了。在性别差异秩序中,女性总是被放在较低层次中,差异带来服从的快感,进而色情权力化带来性快感。
超越厌女
性别的权力秩序中,男性成为男性的他者不是女性,而是其他男性,是男性群体的认同和接纳才使其归属社会意义上的男性,女性成为女性,同样依靠的男性群体的认同,对于男性来说,女性是证明自己是男性的凭证。性欲的主体是男性,性欲的客体是女性,并进一步更宽泛地,将非男性和性欲客体画上等号,即当一个人不被认为有男性特质,那就属于女性(非男性)。赛吉维克提出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这三项构成的机制,使社会意义上的男性之间形成紧密的集团,通过排斥同性恋和压抑女性而维持群体权力和秩序,女性成为男性间的纽带。超越厌女症的两条路径:女性的路径,与自身的厌女症进行斗争,解放自我的思想;男性的路径,放弃强调男性特质,接纳自身弱小,与厌女症进行斗争。
批评
《厌女》描述了女性是如何被性别秩序压制成为弱者的过程,当下以男权制/父权制为主要特征的性别权力秩序,将女性对象化、符号化和客体化,男性通过权力规训着女性的身体,使女性物化(异化)为稳定男权社会的工具。女性遭受的剥削比历史上任何群体都要深重和漫长,但女性并没成为更具革命性的群体,这在于家庭和抚育制度使其地位稳定提升的同时成为压迫者,从男权秩序受益,并逐渐从他者剥削(劳动剥削、符号剥削、权力剥削)转变为自我剥削。女性主义/女权主义,关注的是女性群体,但不仅是女性,而是通过关注两性来揭示社会不平等是如何系统性地再生产出来,性别的压抑结构不仅作用于女性,也作用于男性,因此女性主义可以说是客体主体,即关于弱者的理论体系。上野千鹤子对厌女的分析非常充分和扎实,促进女性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文章写得通俗易懂,对一般读者非常友好,这对于女性主义的传播有很大贡献。但《厌女》分析对象大多是社会现象和文艺作品,而且也仅是立足于日本,缺乏一定的普遍性和实用性,而且提倡温和斗争和自我解放,这可能仅是有限的改良,而无法改变社会整体的精神观念,甚至无法触动根本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本质是人人平等,所以便有了建国初期的“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关于生产力的叙事,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但自改革开放以后,或许受资本主义的影响,男性在劳动能获取更多的资本,社会逐渐回归男尊女卑的社会。女权主义在当下的中国被污名化了,更多的是指在男权主导的秩序下的女性为了获得更多的特权,可以说是女性特权主义,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反女性主义的。男权社会已历经了几千年,在各方面根深蒂固,要改变现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无论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男性压制女性的性别权力秩序应当成为历史。需要注意的是,男性和女性的区分根本来源于生理的差别,需要改变的是社会性别的不平等结构,权力差异的秩序永远存在,女性主义不是要颠倒男女双方的地位,女性压制男性的秩序是另外一种“男权社会”。合理的两性关系应当是相互对等的,或许有一方具有比较优势,但不至于使一方支配、控制乃至剥削另一方,正如夫妻关系中的“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样的两性关系是流动性,不利于家庭和抚育的结构的形成,这也正是后现代(流动的现代)所具有的特征,社会的再生产需要秉持“求同存异、美美与共”。
女性解放需要觉醒女性意识的先锋,唤醒女性群体的女性意识,共同为女性权益来斗争,特别是要联合其他受男权社会压迫的群体,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共同推翻控制社会的男性精英群体。女性解放依靠的不是暴力,而是任何非暴力的方式,充分运用女性的力量,特别是要在精神文化层面建立意识形态话语权(文化霸权),同时不能忽略在经济基础上的改造,提高女性的经济地位。在家庭中,女性不能轻易放弃经济收入,把握好生育权(女性有生育子女的最终决定权),培养自我的独立能力和丰富自我的精神世界,更好使用孩子的教育权,将子女培养成尊重女性、独立自主的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