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一些浅薄的思想

2023-02-27 04:04 作者:是王神仙啊  | 我要投稿

一些随笔,欢迎大家讨论,但把抬杠的叉出去。 现在是2.27凌晨两点。 昨天想写些东西,没写。 白天沉迷于玩乐,很少时间完全静下来,睡不着时偶尔才不吝啬时间完全给思考。 想写些关于女权的东西。 昨夜看了一本书《此生未完成》,是一篇类似遗书的叙事散文。作者很年轻,刚刚读完博士不久,孩子十个月,按照世俗的标准,算是家庭事业刚刚起步,得了乳腺癌,晚期。作者乐观,坚强,善良,有能力,值得敬佩。书不是关于女权的,有很小很小篇幅的一段:有一个从小被作者一对一帮扶的资助对象,在辗转得知作者生病后,由于怀孕、路途遥远等问题,不能亲自到作者身边,于是让老公从安徽巢湖赶到上海,给作者送去一些钱和土特产。作者感叹说是女权主义强大。(以下为书中原文) (我引以为世间神奇,为这失散了十多年的笔友。 W过得很好,老公是修玻璃钢窗的(也卖玻璃钢窗)。她马上就要生孩子了,怀的是双胞胎,腿肿得像大象,穿了棉衣两腿相磨,不能迈步。我遗憾自己不能去吃满月酒,看看这个有着十八年多友谊的孩提时候的伙伴,而她的遗憾是知道我病了,却不能来看我。 其实,联系上了笔友,最多算作高兴,不能算作趣事。后续的趣事却是,她竟然先斩后奏,一竿子把她那个颇具喜感的老公捅到了上海,代表她来探病。我不知道是应该感慨现在的女权主义强大,还是要感叹“母以子贵”这句古谚真理。) 念及此并未多想,继续读,后续又读了几篇,打算睡觉,睡意不浓,且近日闲来无事,一直在蹉跎时间,总觉不该如此,便想白天可以写些东西。突然想到女权这个主题。一直拖到此刻才落笔。 “女权”在我的理解中,是女性权利意识的觉醒。首先,我不觉得文中是女权主义强大,只能说是以前女性地位过于底下,导致现在的社会性思维:一旦女性命令男性去做一件事情,部分人们便会下意识认为不妥。其次,我认为社会性思维不一定是对的思维。再次,之前在空间看过一个版本的《十条诫令》,有一条大意说美国故意让中国女性觉醒女权,以此让男性衰弱,没有男性,国家便不可能继续强盛。刚刚又搜了一下《十条诫令》没看到类似条例。先从个人层面说:女权,是女性权利意识崛起,渴望男女平等,并为此付出努力。身边会有同学的观点是:“男女不可能真正平等,首先在生理结构就不平等,要求女性做着轻松的工作,得到相同的社会地位,这本就不平等。”我对此部分认同。“任何事都不可能绝对公平,更何况是性别权利,这种涉及几乎全人类的事情。但女性争取权利的前提并不是女性一定在做轻松的工作。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很多女性在做着社会意义上的重活、脏活、累活。确实,由于生理差异,大多数情况下存在无法在相同时间完成相同工作量的情况。但这并不是被低人一等的合理理由啊。由于女性需要休产假,所以职场喜欢淘汰未育女性。因为行业里女性多,所以对男性的入行标准放低。女性防御力弱,所以尾随、欺凌、囚禁女性。这些真的公平吗?难道就因为生理差异,所以女性生下来就应该低人一等?也有很多事情是女性更为擅长的,但也很少见到社会上形成男性不行的社会意识。”还有受教育权。初中时,女生成绩好,男性老师就会说:“马上这男孩就超过你,男孩脑子比女孩聪明。”高中时:“女孩学什么理科,脑子又转不过来。”刚去知网查了文献,个人得出结论“男女确实在智力上存在差异,但很微小,且与发育时期、外在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存在关联。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忽略不计。”社会上不应该存在这种社会意识,老师更不应该以性别打压学生积极性!(说男性老师并无性别对立之意,只因初中班主任和物理老师都是男性,且都说过此种话,无其他参考样本。)前段时间还看过一种言论:“女性受教育越高等,权利意识越觉醒,生育率越降低,人类将难以延续。所以应该降低女性受教育水平。”对此感到十分荒谬!因果关系混乱!假设因是对的,也不应该得出这样的果啊!刚查文献时还得到一个结论“男女不可能平等,因为基因有性别对抗性选择。即男女从基因变异开始就分强弱了。同一时期只有一个性别可以强。”所以过去有母系社会、父系社会等记载。写到此,突然觉得这个问题太深奥了,又有点没意义。既然男女不可能平等,那在讨论什么呢?知道了,不是在争取平等,就是女性意识崛起!平等只是说辞罢了,为了安抚,为了好听。不是你更强,就是我更强!所以“女权”,“女拳”应该怎么界定呢? 再记录一些小事。发现现在很多女孩子都不直接穿吊带,总会在里面,或外面穿上其他衣服。我不知道这样穿吊带的意义是什么?很奇怪。 还有,女孩子会脱毛,不做猕猴桃女孩,为了好看。但每个毛囊的存在都有意义吧,脱毛会影响健康吗?男孩穿大背心就不会脱腋毛啊。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追逐名利财情? 啊,还有一个问题“月经羞耻”。这个问题我有答案,我觉着完全没必要,就像吃饭睡觉上厕所一样,这是正常的事情,完全可以大方谈论。 先这么多吧,睡觉了,晚安。

一些浅薄的思想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