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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钢击中颈部,导致1人死亡,东莞4·1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公布

2021-07-23 10:14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东莞讯 723日,本报从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东城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据查,4月16日10时41分位于东城街道樟村社区温塘银岭工业区三街路口,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伤者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55万元。

该事故的建设单位为东城街道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90071385431Y, 法定代表人:袁晓文。

施工单位为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331665(2/20),法定代表人:张进荣。

2020年4月9日,东莞市东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与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东莞市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费报价为 97921657.96 元。

事故死者张经能,男,汉族,34 岁,湖南省桂阳县太和镇人。张经能是曹文均班组作业人员。根据东莞市东华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张经能的死亡原因为:1.失血性休克;2.右颈部外伤。

经调查,戴际胜与曹文均签定协议,由曹文均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施工。2020年4月16日上午10时40分许,曹文均组织劳务人员与机械设备在东莞市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东城街道温塘庵元新路银岭工业园区1区3街路口,由黎广波驾驶挖掘机正在进行直槽内侧第八根槽钢支护打入作业,曹文均站在距离作业现场较远的凉亭内观察,张经能在现场使用U型锁扣住槽钢,挖掘机用钢丝绳吊起来,张经能扶住槽钢,挖掘机把槽钢压稳;随之张经能撤离至距离沉桩作业点 约2.8米处进行观察指挥,挖掘机铲斗继续往下压槽钢,槽钢进入作业面下方约1.7 米时打入受阻,黎广波驾驶挖掘机继续加大马力下压,最终挖掘机铲斗沿槽钢顶部下滑,槽钢与作业面相交处快速弯曲,暴露外界顶端部分击中约 2.8 米处站立观察的张经能右边脖颈处。

从旁协助作业的张经能不慎被受压变形槽钢板角砸到,造成大动脉受伤。曹文均及现场施工人员迅速跑到张经能旁边,曹文均用手按住其伤口处,迅速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10 时 50 分许,120 救护车赶到现场进行抢救,经医护人员通过胸外按压,对右脖颈大动脉止血,全力抢救,由于张经能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医生宣布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1、黎广波驾驶挖掘机使用铲斗下压槽钢时,挖掘机铲斗打滑斜压槽钢折曲击中张经能。

2、张经能安全意识淡薄,站在危险区域内指挥黎广波驾驶挖掘机,在槽钢下压入土受阻时,未及时制止黎广波继续加大力度下压槽钢。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二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对入场作业人员未能做到安全技术 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的全覆盖。

事故调查组认定:东城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

1、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戴际胜,作为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总经理,建议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解聘戴际胜。

(《中国基建报》张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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