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人和蠢的人 ——观衣戈对“二舅”回应有感
聪明的人和蠢的人
——观衣戈对“二舅”回应有感
“衣着简朴、形象朴实,经历坎坷,态度平和,为人厚道,与世无争,普通而又不甘平庸”我是不懂文学的,因此我不觉得这几个字有什么文学价值,它们在我眼里就像我想写神,就说——你看,我写出神了,一样,什么样子,没人在意。因特纳特上找不到对二舅的描写,那就让我来为二舅画像吧。
————题记
“二舅”死了,我去接他回来时,因特奈特的人说二舅浑身散发着臭味,我却没有闻到,只是看到二舅错位的身体依旧顶着地面,在地上躺成了一座拱桥,所有人还可以,从这座桥上跨过,这让我感觉二舅还是那个二舅。
二舅本来是很健康的,只是出了趟远门就撒手走了。问他是什么病,因特纳特的人也不说不上来,问二舅怎么死的的,也不知道——再往后,一问他们,就背过身,再也不说话了。他们离开时,背影,看着有些朦胧,可能真的是我们不干净,在我眼中,只是他们的背似乎在风飘荡,就像路边的野草。
伴随着,他们身影的消失,我又想起了二舅说要去因特纳特的那天。
二舅就是个普通人,一个很地道的闲人,会些其实大家都能学学的小手艺,有两个人因此看上了他的手艺——听村里人说,一个人叫聪明,一个人叫蠢,都想跟着二舅学学本事,就请了二舅去因特奈特——一个小城,在我们这里挺发达的——做客。
其实,因特奈特和村里比,除了环境差异,就是人的差异了——这里不分男人和女人,按城里人的说法,大抵是分“聪明人”和“蠢人”,不必惊讶,大家都赞同这种划分。因特奈特一般是聪明人说话,蠢人听着决定是不是要附和。
城里人因为看着二舅脸上泛黄还泛着点黑,头发后退把大额头漏了出来,像弯曲的枯树上挂了个圆润蛋一样,样貌不凡,估计本事也非凡,被聪明人看成了奇珍异兽,又被蠢人看成了自己的同类,两边都热情地款待了他,就连城长也因为听说了二舅不一般的故事也关照了一下二舅。
所有人都盛情款待了二舅,听着他的故事落泪,看的他的样貌感慨。次日早上,二舅,就变得白净了——一群聪明人,连夜请二舅洗澡、美容,二舅就像是个普通人了,普通的走路姿势,普通的脸面。
破通道有人立即说出了二舅的普通,普通到大家觉的自己受骗了,于是聪明人对二舅拳打脚踢,觉得他是个骗子;蠢人从旁边添油加醋,觉得若不是聪明人自己就被骗了——可是是,二舅是来教城里人手艺的,手艺还没教,怎么就让人家赶走了?
二舅在因特奈特里生病了,见过的都说,它的血都已经不干净了,他是个有心机的坏人,变成这样是罪有应得。
因特奈特的人们驱逐了二舅,他们还没见过二舅的手艺就把二舅的一切给否定了。二舅给我打电话说,城里和十几年前不一样了,他说自己没去过美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城里那么多看着白乎乎的人;他说自己没要过一分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城里人,就说他在骗钱。
电话那头,二舅说这说就不想说了,他最后说,外甥,把我接回去吧。
二舅这颗歪脖子树终究是死了,早上还是晚上,不知道——没人愿意记住自己上伤害的
自始至终,二舅都没有展示过自己的工匠技术,他甚至都还没做木工。
少了味道,多了空虚——还是假的,不好
补·9.19写作练习
女孩
她长得不高,跟河边的柱子差不多高——她掉在人群中时,也就从我眼前消失了。
不间歇的各种车辆从路边驶过,为我和她的世界抹上沙沙的色彩,行人的步子声,又为这个世界点缀了新色彩。我听得到她的欢音笑语,却不见她的身影。
唯有等到她自己从海中浮出时,我才把心沉下了海。随着距离拉进,小小的身躯竟然被自然雕琢地精致——两颗眼睛中没有大人的焦虑和浑浊,不时将落入眼睛中的光甩出,肥肥的腮和小小的手证明着她的年纪,却比我还有活力地去探索。
我又追不上她了,或许只有不熄的流光能和她一起前行
9.20写作练习
食客
被汽车卷到叶子上的尘土又被洒水车洗成了泥珠,下水道散发着夹杂发酵味道的白雾,工地吊塔发出嗡嗡有节奏地开关运动,但是这些都跟他无关了。
现在是十一点半,他下班了,也放下了这些每时每刻相伴的琐事,他只有一个目的——吃饭。
路边摊的简陋他没有在意,就像来来往往的没注意他一样。拿到了饭菜,先撕下了一大块馒头到嘴里,待咀嚼几下后才挑起一筷子菜塞进嘴里,这撑得他腮鼓着,于是拿起随身的大水壶仰着嗓子就开始灌水。
起初喝一口,咀嚼几下,等到口中食物少了,就猛地灌了起来,也不知咽的是水还是饭,只有咕嘟咕嘟
待饭菜与水全部咽下,不知是清嗓子,还是觉得满足,他发出了一声“嗨——”。
大概是杀渴了,又把头埋进了碗里,直到蘸菜汤的馒头吃完,直到嗦菜汤的声音结束,直到付款的声音响起,这场午饭才结束。
那之后,或许他会找个角落一躺,把帽子扣在头上,简单休息,或许会直接回到塔吊的喧嚣中……
9.21写作练习
修勾
修勾是我家养的一只狗,因为我家附近有育狗基地,为了区别它和其他的狗,所以叫他“修勾”
修勾确实是不同的,它是只土狗——毛茸茸的,但是分量又有点大,毛色棕乎乎,很喜欢四只爪子一起伏在地上,然后翘起屁股摇尾巴。我觉得他这个动作很蠢,教训了它好几次,依旧是这样,一幅蠢相。
它,不怕人,从栏里把它抓出来时,就它不怕人,还不断摇着尾巴。
它旁边一栏里有只拉布拉多,本来两只狗差不多大,但是修勾长得有些快,当那只拉布拉多长到一瓶500毫升一瓶的冰红茶那么大时,修勾就有1000毫升一瓶的冰红茶那么大了,导致在修勾想撞那只拉布拉多玩时,差点把他撞翻了。
这似乎,令修勾很过意不去,它又四只爪子趴在地上了。
还是平铺直叙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