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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32)——向先验辩证论过渡(1)

2023-08-04 19:48 作者:青芥芥芥芥  | 我要投稿

        之前讨论的是人为自然界立法的逻辑,从而为自然界提供普遍必然的规律。本节向《先验辩证论过渡》包含原理分析论的最后一章(即《一般对象区分为现相和本体》)与先验辩证论的导言。

         先验分析论的最后一节讨论的是将一般对象划分为现相和本体,这也是对于先验分析论的总结。之前已多次提到先验逻辑的原理只能做经验的运用,不能做先验的运用,这些原理不能运用于本体之上,不能离开经验构建对象。康德这里特地讨论了对象,讨论如何将对象分为现相和本体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区分。


        首先再次强调,范畴只能有经验的运用,不能有先验的运用。范畴本来就是基于形式逻辑从运用于对象角度来看的,范畴本来就是形式逻辑判断着眼于对象的结果,每一个判断的类别都对应于一个范畴。范畴对于经验材料有先验的把握(即着眼于对象)。范畴的作用在于提供先验对象的表象(或是提供先验对象的概念)以便利用这些概念统摄经验材料,所以每个经验对象的知识中都包含先验对象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知性所提供的。所谓“一切经验的东西中都包含先天的成分”的意义就在于此,其中最高的就是先验对象的概念,这是先验自我意识提出来的。

        但是范畴不能作先验的运用,范畴对先验的运用就是误用,这会造成很多人的误解。先验对象不能在先验的层面上直接用来提供认识功能,先验对象必须结合经验的东西才能完成它的功能。先验对象的先验运用是不可能的。先验对象是抽象的、没有直观内容的,除非人有知性直观能直接把握先验对象,那就可以先验运用了。这是康德反复强调的原则。

        这就要求进一步区分现相(phanomenon)和本体(noumenon)。德语的现相(erscheinung)与希腊语的现象(phanomenon)的区别很细微,在先验感性论中已讨论,即现相经过范畴的整理后就是现象。康德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现相的知识,本体的知识我们是不可知的。

        接下来讨论本体,noumenon,也是希腊词,也是极为抽象的。本体实际上就是自在之物,但是二者又有所不同。自在之物,人不可认识,但是可以借助思维设想。

        人为何能断言现象之下一定会有自在之物?这一点是康德理论的软肋,既然自在之物不可认识,又如何断言自在之物的存在呢?康德的辩护是不完全的。康德认为自在之物是先验的设定的,是先验对象,我们将范畴运用到经验材料之上时,经验材料既然是显现(erscheinung),那么就要有显现者,显现者一定是站在显现背后的,是先验的设定的。从形式逻辑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显现需要在逻辑上预设一个显现者来显现,缺失了显现者的显现无从谈起。这是形式逻辑中的逻辑推断,但是根本无法证明。康德是借助形式逻辑一路走来的,他借助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无可厚非。

          回到本体、先验对象与物自体的区别上。先验对象在未被运用时不是“什么对象”,而是“X”。这一点在先验演绎中已经提到,即先验对象=X。X就是未定的,先验对象就是未定的。X有两种可能性:先验对象未应用于经验对象之上时就是可思维不可知的自在之物;先验对象运用于经验材料之上时,先验对象代表先验自我意识统摄经验材料,借助十二个范畴帮助经验材料统摄到先验对象(又称为一般对象的表象)之下,最后建构成经验对象。先验对象作为表象与经验对象不是对立的,是经验对象中的先天成分。

        本体与先验对象的区别在于,本体在字面意义上只具有消极否定的意义,即本体只提供界限,这个界限划定了人能认识的东西都属于现象而不是本体。而本体这个概念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与先验对象又具备同样的意义,即自在之物。本体本身具有两层含义,字面之意即消极的限制,实际含义就是自在之物。先验对象也有两层含义,字面含义(积极的)即自在之物,实际含义(消极的)是经验对象的先天条件。三者的微妙区别就在于此,一般而言这三者是一回事情。

       “将一般对象划分为现相和本体”这一命题中的一般对象就是无所不包的,包括经验对象、可想象的本体、自在之物。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般对象的这种划分不是积极的划分,不是作为两种认识的对象的划分(即简单地划分为现象与自在之物),这样划分会使得自在之物可知,本体不是能够认知的对象,本体是认知的界限,具备限制性的含义。所以消极的划分是可以的,一般对象可分为可知的和不可知的,可知的就是现相,不可知的就是自在之物,二者的界限就是本体,这一类划分是用于限制知识的概念。本体不是知识的对象。将本体视作知识的对象这是理性派经常做的事,康德看来理性派从经验中把握一套知识,从本体中把握另一套知识,这个方法是歧路。人的知识只能立足于感性直观之上,无法立足于知性直观之上。本体是经验对象与自在之物之间的界碑。

        康德对一般对象的划分的目的就是为人的知识设定边界,这是为了解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一个部分,人的理性的界限就是本体。

        但是如果将人的认识提升到了理性,这一界限是很容易超出的,这就到了先验辩证论的范围内。人的知性不会超越本体的界限,但是人的理性通常都有超越知性界限的自然倾向。人的理性超越本体界限的倾向就是形而上学的倾向。超越界限,就容易导致理性的幻相

        幻相,schein,德语有假象、显现出的意思,也有翻译为映像。康德将其作为贬义。黑格尔也使用schein,但是他的schein不是贬义色彩,黑格尔看来似乎是虚假的东西其实也是真实的,黑格尔的schein翻译为映像、反映。

        先验辩证论就是研究如何避免幻相的逻辑,是消极的。先验辩证论就是讨论理性超出界限带来的错误。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正位篇》与《辨谬篇》,与《分析篇》与《解释篇》是相对的。在康德哲学中对应的分别就是先验辩证论和先验分析论。

        幻相与现象是不一样的,虽然二者的词根是一致的。幻相包括经验的幻相先验的幻相经验的幻相是被误以为是客观的完全主观的表相。例如,筷子插入水中,会因为光的折射导致筷子折断的错觉。经验性的幻相是无法避免的,尽管我们知道了经验幻相产生的原因。经验幻相并不因为我们理解其成因就被排除了。先验的幻相不是从经验中得出的,先验的幻相是概念在使用中超出其本身界限导致的。这一使用行为也被称为超验的使用

        超验,transzendent,在先验感性论也提到过。先验是先于经验并运用于经验,脱离经验的先验就退化成逻辑了,先验是先天的特殊情况,先验的原理不存在先验的运用。超验是超越经验的,是不能运用于经验的,超验只能运用于超验的对象,而且一旦超验运用于超验的对象就产生了幻相。先验运用于经验对象时就称为内在运用,“内”是指在经验范围之内,内在与先验是可以结合的。与内在的相对的就是超验的,超验与先验不是反义,只是运用对象不同。先于经验的概念本身就包括先天(a priori)、先验(transzendental)、超验(transzendent)。这三者关系在前文已述。

        先验幻相与经验幻相的相同点在于,即便主体知道这是先验幻相或经验幻相,这也无法避免。主体无法避免地总是要把理念运用到超验对象之上,这就叫纯粹理性的自然倾向。这便引出了《纯》的第三大问题——形而上学作为一种自然倾向如何可能?这也是先验辩证论需要探讨的问题。尽管我们已经知道了幻相,但是还是要探讨人的纯粹理性为何有这种探讨的本能,为何会不断地将理念运用于超验对象之上。康德最后得出来的原因是人的道德倾向使得如此。纯粹理性的本质是运用于道德的,所以我们要不断假设灵魂的存在,假设上帝的存在。反映在形而上学之上就是不断制造幻相,总觉得我们能在幻相之上建立形而上学的知识。这也是幻相无法避免的原因。康德认为只要能揭露幻相并保证使自己不受欺骗就够了,根除幻相是无效的,也是不必要的。纯粹理性的自然倾向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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