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建材厂宿舍区房屋,法院判决县政府拆除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姚国东
基本案情
林女士是某建材厂的员工,在该厂宿舍区使用房屋一套。2019年10月,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林女士所使用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内。
2019年4月,相关部门向林女士等人发出《拆迁公告》和《搬迁通知》,告知当地土地和房屋中心将于近期对建材厂宿舍区房屋依法进行拆除。2019年11月,相关部门对建材厂宿舍区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林女士认为,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严重违法,给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侵害了其的合法权益。最终林女士委托了凯诺律师为其维权,并且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本案焦点
本案的焦点为,林女士是否为提起本案诉讼的适格原告以及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针对这两个焦点,凯诺律师在庭审中与对方据理力争。
胜诉判决
最终,经过凯诺律师的努力,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林女士使用的建材厂宿舍区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