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华工作常见Q&A问答(四)

Q1:《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可一次性签发多长时间?
A1:(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有效期以系统生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上的标注时限为准。
(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有效期为1-5年,B类有效期为1年,同时不得超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有效期、劳动合同或委派书有效期及工作申请人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等。
Q2: 对被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如何处理?
A2: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外国专家局应吊销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Q3: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如何办理工作许可证?
A 3:1、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并持Z签入境的,可直接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详情可查看办事指南。
2、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符合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要求的,可境内直接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详情可查看办事指南。
3、不符合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情形,但已入境的申请人,须按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程序办理。
Q4: 我是某企业的股东,在企业内部没有担任任何职务,请问我该以何种身份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A4:企业股东属于投资者,如果本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不担任任何职务的不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Q5:个体户或公民个人可以聘用外国人吗?
A5:《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Q6:如何理解《外国人入境在深圳就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对外国人拟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且国内暂缺适当人选的条件要求?
A6:“有特殊需要,且国内暂缺适当人选”指的是属紧缺急需人才,且在国内劳动力市场上招聘不到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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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华工作常见Q&A问答(一)
外国人在华工作常见Q&A问答(二)
外国人在华工作常见Q&A问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