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大学/山东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招生公告。

宁波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及新生报到须知
各位考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于7月8日开始发放,按照之前核对后的地址进行邮寄或现场领取。采取邮寄方式的将于7月8日统一以EMS方式寄发(寄送单号见附件2)。
关于现场领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取方式: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请携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格式见附1)。
领取时间:7月8日:13:30-16:00;7月9日:8:30-11:00,13:30-16:00。
领取地点:宁波大学安中大楼201。
录取通知材料主要包含: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建设银行卡、报到须知(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等材料。请收件后仔细核对材料信息是否正确。
请仔细阅读新生报到须知(附件3),并在入学报到前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按照说明和要求认真做好入学前的相关准备。
附件1:代领委托书格式
附件2:寄送单号
附件3:宁波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7日
附件【附件1:代领委托书格式.doc】已下载7次
附件【附件2:寄送单号.xls】已下载113次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docx】已下载125次
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2/16187.htm

药学院2021年博士补录公示
因学校给我院追加1个生物与医药工程博士招生计划,按照《药学院2021年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导师:任冬梅 获得1个指标。
根据《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和《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安排(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转博)》,补录人员为:李玲玉(报考导师:任冬梅,录取类别:非定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6日
联系人:李老师 0531-88382018
联系邮箱:lily1990@sdu.edu.cn
链接:https://www.pharm.sdu.edu.cn/yjsjy/info/1094/6195.htm

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新同学:
经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初审、教育部最终审核通过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录取名单,我校近期将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中包含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调档函。
一、邮寄方式
为保证新生能够及时、准确的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保持报考时预留电话畅通。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请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询物流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4668229进行咨询。
二、202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我校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我校新生报到时间确定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各学院负责老师提前会联系大家,请新同学未接到通知前,勿私自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报到须知中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愿各位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业有成!
链接:https://yjsxy.xjmu.edu.cn/info/1079/1532.htm

南京医科大学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16:00,报到地点:南京医科大学(请登录迎新系统查询住宿安排,根据住宿安排结果,在江宁校区或五台校区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日期前2周内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暂缓报到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批准后,可在报到之日起2周内到学校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1.登录迎新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为给新生提供更好的迎新服务,南京医科大学针对新生开通网上迎新服务。迎新系统网址:http://yx.njmu.edu.cn/,点击网站首页的“登录迎新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遇字母X请大写)。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迎新系统将于8月10日开放,请于8月19日前完成个人信息提交,8月20日起系统将关闭信息提交功能。学校将根据新生所填写的绿色通道、住宿申请、医保、火车优惠卡购买等信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未提交相关申请信息的学生,相关手续将不予办理。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难以支付学费可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3月份关注研究生院学工网站通知),在线提交当年度低保材料或相关证明如生源地贷款回执单照片等,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并在缴清其他费用后,方可继续办理后续入学手续。
博士研究生宿舍采取申请住宿制,家住南京市区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在五台校区安排宿舍。需要住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迎新系统中提交申请,学校为其提供三年学制内的住宿。对未在迎新系统中申请宿舍的同学将不安排住宿。超出时间需要住宿的需另行申请,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为减轻学生和家长旅途负担,学校经过统一招标,按招标价为学生提供代办公寓化生活用品。学生报到时(限江宁校区)学校将组织招标厂家现场服务。公寓化生活用品包括盖胎、垫胎、被套、床单、枕巾、枕套、PP棉枕芯、毛巾被、蚊帐、草席、枕席、塑料脸盆、搪瓷脸盆、搪瓷盖杯、蚊帐钩、塑料肥皂盒、行李袋等,学生自愿购买,现场付费。需购买的同学登录迎新系统预订。
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必须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纳参保费用150元/人/年,申请参保新生按学制年限一次性扣除并办理参保缴费,其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南京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的,经本人提出退还所余学年参保费用。如本人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建档立卡困难人员,报到时需提供2021年度经所在市区县民政部门或省市工会核发的享受特殊待遇的证明材料(须有年度审核记录),统一由学院收集交至学校后勤管理处门诊部医保办公室,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合格后退还扣除的参保费,此材料需每学年提供审核一次,方可减免在校期间的所有年限参保费用。若本人享有其他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自愿选择一方,两者不可同时享受。如不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则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在校期间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协议书》(后勤管理处网站可下载),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家庭承担,请务必在迎新系统填报信息时拍照上传协议书签字确认版,并在报到时提交纸质签字确认版,方可减扣参保费用。相关医保政策文件查阅或下载可登陆我校后勤管理处网站http://hgc.njmu.edu.cn/。火车票优惠卡根据本人需要自愿申请,费用7元。申请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须在迎新系统中正确填写到达车站名(务必准确填写)。
2.缴费。所有新生均须缴纳学费、体检费,申请校内住宿、参加医保、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新生还须缴纳相关费用。请根据学校审定后的缴费金额完成网上缴费,否则可能会影响正常选课。如有网上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财务处:025-86869263。

注:校内住宿费最高标准1,500元/生.学年,届时按实际住宿地点及时间结算。请于2021年8月26日-9月6日登录迎新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3.查询核实信息登录迎新系统后,可查询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迎新报到流程、宿舍分配、学生缴费等情况。其中宿舍分配、应缴费用以及缴费到账等情况将于9月7日后开通查询。具体操作详见迎新系统下载专区的“南医大迎新系统使用手册(研究生)”。
4.组织关系迁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咨询南京医科大学组织部025-86869044)研究生新生党员(定向培养除外)必须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我校。转入方式分江苏省内和省外两种。
①江苏省内党组织转来: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转至“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请根据录取学院或临床医学院,参考下列党组织名称(含联系方式):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025-86869228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025-86869323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025-86868408中共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委员会:025-86868467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025-68306434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员会:025-58509992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委员会:025-86862779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委员会:025-69593180中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委员会:025-87115747中共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8533中共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9555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9533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8507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8128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2196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6868388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儿科学院总支部委员会:025-83116932备注:录取至第三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金陵临床医学院、附属江宁医院、常州临床医学院、无锡临床医学院、附属淮安第一医院、附属苏州医院、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的研究生新生党员,请将党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电话025-86869228。②江苏省外党组织转来:纸质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去向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请勿将纸质介绍信密封在个人档案袋内。报到时,请将纸质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院)。
(2)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咨询南京医科大学团委025-86869732)28周岁以下的研究生团员(定向培养、非全日制新生除外)必须将团组织关系从“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内转至“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学院/研究生院分团委”或“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学院直属团支部”。请根据录取学院或临床医学院,参考下列团组织名称(含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分团委:025-86868999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分团委:025-68306143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分团委:025-86868010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分团委:025-86868574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分团委:025-86868264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分团委:025-86862675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分团委:025-86868208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分团委:025-87115513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团支部:025-86868533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分团委:025-86868250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分团委:025-86869564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分团委:025-86868710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儿科学院分团委:025-86868265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分团委:025-86868388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分团委:025-86869535备注:录取至第三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金陵临床医学院、附属江宁医院、常州临床医学院、无锡临床医学院、附属淮安第一医院、附属苏州医院、连云港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上海东方临床医学院、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松江临床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的研究生新生团员,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分团委”,电话025-86869228。
5.办理户口迁移(自愿办理)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遵循“自愿迁户口”原则,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把户口迁到学校,也可以不迁到学校。学生在就读期间仅有一次迁入、迁出机会,但迁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把户口迁回学校。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毕业离校时必须尽快将户口迁出,否则户口将可能被冻结或强迁。2021级户籍迁入本校的新生落户在我校江宁校区。新生户籍迁入应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时提交给报到现场的保卫处户籍材料收取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社会关系调查表》(学校保卫处网站可下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由当地户口迁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注明身份证编号。户口迁移证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单位或地址栏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即可,如必须写具体地址,可填写:“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不可带有“鼓楼区”或“汉中路”字样。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籍贯写到市县一级,迁移原因必须有“招生”字样,一般为“大中专招生”或“大学以上学历招生”,不能写“学生毕业”或其他,注明农村或者城镇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签发机关公章,否则无效。户籍办理迁移期间(当年度12月份前)不得购房或者办理需要用到户口的事务。
6.接种疫苗对于还没有完成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的同学,报到前应完成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报到前因各种原因尚未完成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的同学,请说明理由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7.加入新生QQ群为方便信息沟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请加入“2021级南医博士”QQ群,群号:189705349,请注明本人姓名+学号。请全体研究生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南京医科大学地址江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五台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四、现场报到
1.提交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硕博连读新生可无);(4)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还需要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签定安全责任协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全日制博士填好后,报到现场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服务台。
五、其它事项
1.准备照片请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备用。
2.学生证办理全日制博士的研究生证将于入学后由各学院收齐,由学校统一盖章后再统一发放。
3.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新生入学培训后开放)所有新生须登陆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填写完善个人信息,这将是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材料。
4.体检安排新生报到后须体检。请在报到前注意饮食和休息,不要过度疲劳,不要饮酒,以免体检时肝功能异常而影响入学。
5.行李托运新生行李如需托运(限江宁校区),行李箱规格不要大于95cm×60cm×40cm,托运前包扎要严实,并在显眼处用笔写明:“寄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2021级硕士研究生,姓名×××,联系电话×××”。
6.校园信息卡(手机通讯卡)如需申请校园信息卡(手机通讯卡)的研究生请于8月份关注迎新网站上“迎新快讯”中的相关通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以上内容若有变动,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最新通知http://yjszs.njmu.edu.cn/或新生QQ群相关通知。研究生院各办公室联系方式:http://yjsy.njmu.edu.cn/10755/list.htm。
链接:http://yjszs.njmu.edu.cn/2021/0706/c10188a198251/page.htm
关于2021级全日制博士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含EMS运单号)
2021级全日制博士录取新生:
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5日(周一)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发,附件为通知书EMS运单号,新生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内查看。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链接:http://yjszs.njmu.edu.cn/2021/0705/c10188a198142/page.htm

关于我校2021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
2021级各位新生:
我校2021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事宜安排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1年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示的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发放方式
EMS快递或本人自取。
1.通过EMS快递方式于2021年7月中下旬将录取通知书寄出给各位新生,请各位新生在7月12日前登录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网址:http://218.197.176.171/home/stulogin)。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学号请在文末附件中查询),初始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上八位出生日期。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流程:登录系统→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保存(无法保存时请查看是否有其他必填项未填写)。
通知书邮寄之后将会在本页面公布EMS邮寄单号,新生可以通过EMS的服务电话(号码:11183)或网站(http://www.ems.com.cn)跟踪通知书的投递情况。
2.本人自取考生请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栏填写“自取”,自取地点为黄家湖校区行政楼B座B201,自取时间为7月21-22日下午2:30-4:30。
三、录取通知书内容
每位新生收到的材料包括: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中国农业银行卡。③湖北中医药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四、本校职工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将直接交送我校人事处。
五、注意事项
请新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检查收到的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研招办反映。
研招办咨询邮箱:hbzyyzb@163.com。
链接:https://yjs.hbtcm.edu.cn/info/1031/471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