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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法小案例(娃娃亲的法律效力,彩礼返还,遗嘱无效)

2022-06-20 08:35 作者:笨笨的学者  | 我要投稿

1.婚姻自由受到绝对的保护,婚姻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但自愿履行也不影响现行婚姻效力。熊某与冯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娃娃亲的约定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债务免除,即如果二人结婚,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既然条件不成就,那么继续承担侵权责任即可。

2(1)《民法典》没有禁止索要彩礼,只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是中国比较传统的一种,并没有违反公序良俗,也并不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不可以以此推定法律禁止彩礼。

(2)可以主张返还。关于给付的彩礼能否返还的问题,根据《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主张返还。两人未结婚,故可以主张返还。

3.遗嘱部分无效,小熊有继承权,但熊某没有继承权。小熊属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40条规定,夫妻协商一致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也属于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虽立遗嘱时属于胎儿,但在涉及胎儿利益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最终活着出生,即有继承权。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的解释(一)》第25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陈二狗的遗嘱必须保留没有生存能力的继承人小熊的份额,没有保留的,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依然参照遗嘱处理,故预留小熊份额后,即按照遗嘱执行。因此熊某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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