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界有团宠,能手撕魔障
前传:蛋?小弟!
我叫赵晓珑,一出生就被丢了,是龙神捡回来的。我认龙神为哥,认他妹为姐。而就在我被捡回来的那天,我觉醒出了鱼类的守护灵。虽然很好,但不是我想要的。不过现在说啥也晚了,我哥已经拉着我去找血脉了。
“不是,哥,这都快能吃晚饭了,还拉着我干啥?”“你这守护灵只要找到一个鲤鱼血脉,绝对顶天。”“顶天?算了吧,我饿。”
没错,我是在下午接近黄昏时觉醒出来守护灵的,可把我哥乐坏了,二话不说拉着我去找血脉。结果血脉没找到,把我弟捡回来了。
天渐渐的黑了,可我哥还是一意孤行地去找血脉。路上几条鱼被我哥翻了个遍,一脸生无可恋。不过我哥楞是看不上这些鱼,又把那些鱼甩了回去。(去吧皮卡鱼!)
走着走着我突然就打了个寒噤,不对啊,为什么周围突然这么安静捏?我扯了扯我哥的衣角,却发现他一脸凝重。“哥……”“周围估计是有什么东西把灵兽吓走了,而且是很凶的……唉?”(很喜欢我哥的一句话:唉?)
前方的一点金光吸引了我们的注意,我哥小心地看,吃惊地喊。“这也是一个孩子!”
我:(☆_☆)“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不是最小的了!”
这是个眉清目秀的家伙,身上的衣服非常华贵,像是个公子哥。而他却没有一点公子哥的架势,可爱得很。(而这个可爱的家伙就是日后手撕魔障的凡晓)
我:欸嘿嘿嘿!
“你好呀小家伙!”“你谁?”他摆出了一幅和他身上衣服完全不符的冷酷脸,我哥没好气地将我推到了一边,放出身上的威压,盯着那个小家伙。可小家伙还是一脸的冷酷与警惕,丝毫木有反应。“我去,这家伙可以!”我摆出了一幅石矶娘娘的表情,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小家伙喜欢啥颜色的麻袋了。“蓝色,但我不喜欢麻袋。”“读心?!”我哥已经放弃表情管理了,一脸震惊的看着小家伙。
“哥哥哥!咱把他带回去吧!”我两眼放光,对小家伙可谓是越来越喜欢。我哥无奈地看了我一眼,牵着我和小家伙,一刻钟后就回到了神界。而我在回来的路上便想好了小家伙的名字:“这家伙挺聪明啊,而且喜欢的颜色也是蓝色,比我小,和我是同一天的……嗯,他就是我小弟了!就叫他赵凡晓吧!知晓一切,挺符合他的。”
(于是我们本书的其中两位主角,就这么出现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家伙是个不好惹的主。就在他被捡回来的那天晚上,我无意间看见了窗外有个黑影。第二天早上,我哥就急急忙忙过来找我,问我有没有看见一只出逃的小鬼。凡晓刚从屋里出来,一听鬼就立刻提溜出来一只,正是那只小鬼。(我三观烂得稀碎)
这家伙对别人一脸警惕,唯独对我能放得下戒备。一声“凡晓!”,他的嘴角才会上扬两个像素点,回上一声“姐!”。(后来他才对我哥和我姐放下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