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日动画合作一直不成功?因为我们少了“压得住”对方的人


本身笔者看了故事大纲和介绍,人设也觉得很对口味的国漫《拾又之国》,还是看的快要弃坑了,你可以说是我眼界太高,动漫看得多了,口味刁了,吃了完日漫,“食欲不振”,没胃口吃国漫了,但你不得不承认,笔者品《灵笼》的津津有味,品《哪吒》的细嚼慢咽。

也不得不承认,在B站这个“低过8分就是差”的动漫评分系统下,仅仅获得4.5分,大家对它,是不认可的。
所以我们再一次发行,什么“《火影》导演”,什么“小丑社”招牌(其实是Pierrot PLUS),没用,摊上了“中日合作”,都是噱头。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一人之下》的第一期,和之后我们自己做的续作的对比。
首先在这里我要给大家解开几个,关于这部作品宣传方面很常见的误会。

很多地方宣传称“《拾又之国》是首个登录日本《少年JUMP》的作品”,其实准确来说是错误的。一出来我就在想,能连载在《周刊少年JUMP》上的漫画,即便是中日合作为什么会有这种待遇。其实不然,《拾又之国》登录的并不是《周刊少年JUMP》的本刊,而是《少年JUMP+》,这《少年JUMP+》是《少年JUMP》的APP,确实属于集英社旗下,其中收录了除了纸质内容外,另外的25部电子漫画,其中,我们熟悉的《一人之下》,和这部《拾又之国》就在此连载。
而另外一点是,很多人宣传说,制作公司是制作了《火影忍者》的Studio Pierrot,其实也不是,而是Pierrot PLUS,这家公司是“小丑社”的子公司,

独立制作的动画就这么几部,实力和资源跟本社比如何,可想而知。
因此在《拾又之国》的宣传上,就存在着一些错误的导向,然后打着“国漫之光”的口号,最终让失败更让大家失望……这是其他自媒体的锅。
而从结果来说,有些人得出结论,“日本人拿了钱不好好干活”,可能结论本身没错,但没有考虑到“合作”这个因素。“合作”都是双方的。
笔者在和自己在日本动画制作工作室中工作的原画朋友谈过这个话题,他给我举了个真实的例子,曾经,企鹅(某国内企业的代称)的工作人员曾经带着个翻译,就去寻找他们做动画项目的合作,结果还没谈开就吹了,原因很简单:从对方企划中明显感受出,对方是动画的门外汉,既整理不清自己的思路,又缺乏对动画的专业知识,这样的项目,日方表示,没必要做,不合作。因为他们工作室老板思路很明确,要做,就要做得好,连企划方都对动画似懂非懂,这种项目宁可不合作。简单说,日本人对模棱两可的企划的态度,是“不服帖”的。

而像《拾又之国》这样的企划,可能就是那些企划初期可能还能让日方感受到诚意的,但在执行中却又表现出了这边缺乏的技术或者思路上的朦胧,没有可以“压住”日方的人存在,因此人家做到他们觉得可以的水平,就完事了。制作动画需要耗费人力、财力,物力,并且需要在工期内完成,因此日方只要“交差”,自然能算交出了答卷。但是至于质量,还需要你们中方自己扛着,因为他们认为中方的企划,只值得自己出的水平。

有人可能觉得,这是日本人的傲慢,但事实如此,我们的动画行业,在行业的成熟上,和总体的水平,观念上,都和日本有着差距,如果在团队合作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对等的情况出现,务必会影响合作的过程,最终影响合作的结果。我们缺乏一个“压得住”日方的人。一旦合作过程中,让日方感觉我们“不专业”或者“诚意不足”,对方自然会以一个高傲的态度,加上敷衍的制作来交出答卷。其实换做是中国人自己,也会一样。

原画师还给笔者打了一个赤裸裸的例子,“中国的一些动画制作工作室,接到东南亚的邻国,比方泰国之类的,这些动画行业还不如中国发达的地方的外包工作,也是和日本对待中国合作的项目一样的态度,画到“可以”就交差的,你还期望一个中国工作室倾尽全力去给那些制作水平还不如我们的国度来好好做一个作品?”这个例子,把笔者说得心服口服,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在一个水平不对等,专业程度不对等的合作环境下,只要有一方不在一条线上,整个合作就会相当受到牵制。

《哪吒》的成功告诉国人,中国人有做好一部动画的实力,但是一部《哪吒》并不能带起整个行业。技术、敬业心,观察、耐心,金钱,一部好作品的诞生,需要太多的要素的集合,而要靠现在国内的动画行业去撬动日本这样一个无论哪一块都比起国内更加成熟的行业,显然还需要追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