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进口报关报检监管要求
易燃液体的定义
易燃液体是在通常称为闪点的温度(闭杯试验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
闪点,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施加点火源会造成液体蒸气着火的最低温度(校正到标准压力101.3KPa)。
进口检验监管要求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易燃液体作为目录内产品,其进出口检验监管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
(三)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