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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罪刑

2023-04-23 10:37 作者:努力奔跑的的肥崽俊  | 我要投稿
主刑:管制(社区矫正机构),拘役(公安机关),有期(看守所),无期(监狱),死刑(人民法院)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全是人民法院)

有三个是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先前羁押不折抵刑期(其他是执行之日起计算):无期,死缓,缓刑

犯罪时不满18岁或满75岁不适用死刑
怀孕的妇女审判时不适用死刑

罚金与没收财产都是针对财产权,是经济类罪名才会有这个刑
没收财产是没收合法财产,与没收非法所得是不一样的
【例外: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罚金,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判处没收财产】

为什么要社区矫正:监狱的话可能入去是小偷,出来是神偷

区分:赔偿损失和赔偿经济损失

区分:免于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

职业禁止与吊销资格:如吊销教师资格是指不能做老师,职业禁止除了不能做老师,还不能做与教育相关的工作,例如编教材
职业禁止时间一般是主刑执行完成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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