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罪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全是人民法院)
有三个是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先前羁押不折抵刑期(其他是执行之日起计算):无期,死缓,缓刑
犯罪时不满18岁或满75岁不适用死刑
怀孕的妇女审判时不适用死刑
罚金与没收财产都是针对财产权,是经济类罪名才会有这个刑
没收财产是没收合法财产,与没收非法所得是不一样的
【例外: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罚金,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判处没收财产】
为什么要社区矫正:监狱的话可能入去是小偷,出来是神偷
区分:赔偿损失和赔偿经济损失
区分:免于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职业禁止与吊销资格:如吊销教师资格是指不能做老师,职业禁止除了不能做老师,还不能做与教育相关的工作,例如编教材
职业禁止时间一般是主刑执行完成后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