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12共识是否可以代替直接民主
少数拒绝自由社团内部直接民主的无政府主义者普遍支持在决策中达成共识。 共识基于小组中的每个人都同意一项决定,然后才能付诸行动。 因此,有人认为,协商一致制止了多数派对少数派的统治,并且更符合无政府主义原则。
共识,尽管大家都同意,决策中的“最佳”选择有其问题。 正如穆雷·布钦(Murray Bookchin)在描述他的共识经历时指出的那样,它可能具有威权主义的含义:
“为了……就一项决定达成完全共识,经常不同意敦促少数群体持不同政见者或在心理上拒绝对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进行投票,因为他们的反对意见实质上等于一人否决。这种做法被称为 在美国的共识程序中“站在一边”,常常会吓倒持不同政见者,以至于他们完全退出了决策过程,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通过投票来表扬和持续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 撤离后,他们不再是政治人物-从而可以做出“决定”……“共识”只有在不同意成员放弃参加该过程的成员之后才最终实现。
“从理论上讲,共识使所有对话的最重要方面沉默,即持异议。正在进行的异议,热情对话仍然存在,即使在少数人临时加入多数决定之后……也可以取代。 ……通过沉闷的独白-以及毫无争议和令人沮丧的共识基调。在多数决策中,被击败的少数派可以下定决心推翻他们被击败的决定-他们可以自由地,公开地表达自己的推理和潜在的意愿。 说服力的分歧。就其本身而言,共识不尊重少数群体,但使少数群体沉默,以支持“共识”群体的形而上的“一个”。 [“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民主层面”,《民主与自然》,第1期。 8页。 8]
Bookchin并不“否认共识可能是彼此完全熟悉的一小群人的适当决策方式。” 但是他指出,实际上,他自己的经历向他表明,“当较大的群体试图通过共识做出决策时,通常迫使他们得出决策中最低的知识分子标准:争议最小的甚至是争议最小的。 采取了由大量人组成的最平庸的决定,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必须对此表示同意,否则就该问题退出投票。” 引言,第7页]
因此,由于其潜在的专制性质,大多数无政府主义者不同意共识是自由结社的政治方面。 尽力达成共识固然有利,但这样做通常是不切实际的,尤其是在大型团体中,而不管其其他负面影响。 它常常以倾向于以社区的名义颠覆个性而以团结的名义持不同政见,从而贬低自由社会或协会。 当个人的发展和自我表达由于公众的不赞成和压力而中止时,既不会建立真正的社区,也不会建立团结。 由于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行为和思想的丰富,他们将具有独特的观点,应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
换句话说,直接民主的无政府主义者拥护者强调“异议的创造性作用”,他们担心这种“趋于消失的趋势是共识所要求的灰色统一性”。 [哦。 柠檬 8]
我们必须强调,无政府主义者不赞成机械式的决策过程,在这种决策过程中,多数人只是投票否决了少数人而无视他们。 离得很远! 支持直接民主的无政府主义者将其视为一个动态的辩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多数人和少数人尽可能地互相听取意见和相互尊重,并制定一项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决定(如果可能)。 他们将参与直接民主协会的过程视为建立共同利益的手段,这将鼓励多样性,个人和少数群体的表达,并通过确保在重要问题上进行讨论和辩论来减少多数群体边缘化或压迫少数群体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