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青春行 | 第五站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阿东村
01.
实践地点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 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1952年改设自治旗,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也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全旗总人口23.53万人,居住着汉、蒙古、鄂伦春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03万人(其中鄂伦春族3047人),占总人口的12.9%。“鄂伦春”系鄂伦春语,意为“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是国家重点扶持的28个30万人口以下较少民族之一。自治旗是“鲜卑民族发祥地”“狩猎之乡”,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之美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质粮生产基地、绿色农业示范区和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先进旗,2022年被评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成为216个国家级育制种基地之一。同时,自治旗是旅游重点旗、革命老区。2021年1月,鄂伦春自治旗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02.
活动意义
青少年是中国梦的寄托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朝气蓬勃的推动力量。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性,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03.
实践过程
2023年7月24日上午,华北电力大学法治中国青春行团队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阿东村进行普法宣传,村委会成员向华北电力大学师生表示了欢迎,并对实践团所做的普法宣传工作表达了感谢。实践活动期间,实践团成员首先通过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社区干部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当地村民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程度。

随后,实践团成员通过开展座谈会议的方式集中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内容,会议期间,实践团成员组织工作人员阅读宣传手册、浏览宣传海报,解答每位工作人员的具体疑问,同时强调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为村委会普法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最后,实践团成员在村中发放宣传手册,通过实际案例讲解、现场问答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为村民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引起村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引导村民们自主学习法律知识,以期村民们知法、懂法、守法、尊法,在生活中能够有效利用法律解决问题。

活动过程中,实践团成员全程使用礼貌用语,尊重当地村民的生活习惯,与村民亲切交谈,了解当地村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知程度,并耐心解答村民们的疑惑,获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编辑 | 李键涛
图片 | 李键涛
排版 | 李键涛
审核 | 法治中国青春行实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