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开高速大常隧道1·6事故查明:石块掉落击中头部致1死
中山讯 5月21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开高速大常隧道1·6事故已于近日查明,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悉,今年1月6日,中开高速大常山隧道施工工地,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开高速第2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1月6日下午14时左右,大常山1#隧道左线进口端IIIa级围岩下台阶准备进行喷射混凝土作业。作业前检查过程中,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杨清洁发现有一个配电箱距离清理碎石的位置较近,存在不安全因素,便准备把配电箱移动到安全的地方。杨清洁安排杨玉某、张国亭、王道林与其一起从左线入口进入隧道去移动配电箱。到达现场查看,确定配电箱位置符合安全距离后,杨清洁通知杨玉某等3人往隧道入口方向走出隧道。返程中杨玉某穿过警戒线进入暂停施工的扩挖区域,被隧道拱顶的石块掉落击中头部,现场人员将杨玉某送往医院抢救,医生于16时30分左右宣布杨玉某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杨玉某违规进入警戒区域被落石砸中。其它原因包括: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事发现场落石区域没有照明灯、警示灯光等警示标识标志。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许安辉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相关事故隐患。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杨清洁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此外,事故也暴露出其它诸多问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开高速第2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警戒措施不足,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足,未及时组织核查不稳定石块的安全隐患;
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对劳务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行为失察,对施工单位现场核查安全隐患不彻底的情况监理不到位。
最终,调查组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对深圳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许安辉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及监理单位华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由交通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王运波、孙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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