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湖北要求学校制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20-06-26 10:34 作者:CN医院院长杂志  | 我要投稿

近日,《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在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全票通过,要求,学校应当制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新华网、新浪网

6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高考防疫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会上表示,对参与今年高考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

 

 

近日,《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全票通过。《条例》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实施学校公共卫生风险监测,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营养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的指导。

 

 

《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制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做好日常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访、免疫规划管理等工作;校园内突发传染病或者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暂时性隔离、停课等措施。

 

 

重视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早期干预机制,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疏导服务。

 

 

《条例》还对运动场、教室、校舍交付前须进行空气检测,校园周边将划安全区域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据悉,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今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1071万人,比去年增加40万人。全国将设考点7000余个、考场40万个,安排监考及考务人员94.5万人。考试期间,各地将派出卫生、疾控专业人员参与考试防疫工作。

湖北要求学校制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