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硕-刑法-11-刑罚消灭制度

11-刑罚消灭制度
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
概念
经过一定的期限,对犯罪 不得追诉或者 对所判刑罚不得执行的一项制度。时效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 我国只规定了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
概念
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后果
在法定的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 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追诉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
法定最高刑为 5 年以上不满 10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10 年
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 年
如果 20 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注意
不满 5 年的,经过 5 年
5 年以上不满 10 年的,经过 10 年
10 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
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 年,但不绝对,如果 20 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定刑是 5 年的,经过 10 年
10 年的,经过 15 年
15 年的,经过 15 年
期限的法律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有关追诉期限起算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 = 犯罪成立之日
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分别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 成立之日起计算
连续犯和继续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时效中断
追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这只是指前罪而言的,新罪时效的计算不受影响
时效延长
概念
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导致追诉时效停止计算,也即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适用情形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已立案而犯罪人逃避侦查审判的,永远能追诉
立案和逃避两者缺一不可
如:畏罪潜逃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控告,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公检法不作为)
应立案而未立案
被害人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