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设置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安全标识是在实验室出入口及实验室内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包括生物危害、火险、易燃、有毒、放射、有害材料、高热及低温等安全提示,通常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适用于处理多种对人、动物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险(危害等级Ⅱ级以下)的生物因子(存在于本地并引起不同程度的人类或动物疾病),主要危险是意外地经皮肤或黏膜接触或摄入感染性物质,或暴露于射线环境,或发生化学、物理危害,或暴露于高温、高热环境。常使用的标识可分为警告标识、禁止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等四大类型。
标识设置应遵守安全、醒目、便利、协调的原则。
(1)标识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识加以提醒时,应设置相关标识。
(3)标识应设在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识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4)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识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识。
(5)标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识的材质及设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