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斤半的鱼宰杀后只剩两斤?福州一男子在市场买鱼,竟遇上这事

李先生反映,自己在福州市仓山区郭宅村的一个摊位上买了四斤半的鱼,宰杀后回家一称才两斤重,重量相差过大,他质疑遭遇到了“黑心秤”。
四斤半的鱼宰杀后只剩两斤?消费者觉得不合理
李先生认为,即便是去除了内脏,这鱼的重量也不可能少到难以如此置信的地步。
为了核实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到他当时买鱼的摊位选购了一条鱼,商家称过之后表示重量有八两七。
记者将没有处理过的鱼,放到附近市场上的公平秤上,一称发现这条鱼只有七两四,少了足足一两三。
另一路记者再买鱼 称量克数又不同
随后第二路记者再次来到这里购买了一条鱼,第一次商家称出两斤一两。然而当听到记者说不用宰杀时,商家马上把鱼又放回秤上,在按了几个按钮后告诉记者这条鱼一斤八两,又少了三两。
电子秤商家:市面上存在“缺斤少两秤”
记者随机走访了多家电子秤商家,他们告诉记者,市面上的确有部分电子秤可以被人为破坏计量衡器准确度,比较多的有“九两秤”、“八两称”甚至还有“七两秤”。商家透露,这种电子秤可以调节精准度,只要关闭电源后就会复位变成正常的秤,还难被发觉。
不过商家表示,这种秤毕竟是违法的,他们也不敢售卖。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也将掌握的情况反映给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后发现,该家摊位上午在店面营业,下午则在外摆摊,于是工作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李段长
他店里面有两把电子秤,我们都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缺斤少两的问题,但这个经营户提供不出营业执照,我们随即对其立案调查。
消费者需多加留心及时联系职能部门处理
帮帮团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提醒大家买菜的时候,可要多长个心眼,可以通过市场上的公平秤复称来核实重量,另外市民若在消费中产生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联系职能部门来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差也差不多,懒得计较”的心态,往往会纵容商家变本加厉。在这件事上,李先生敢于出来说“不”的勇气,值得鼓励。
诚信经营是商家要遵守的市场准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做生意“缺斤少两”,不但是欺诈行为,更不是长久生意的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