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那么多人吐槽新国标电动车?
我觉得更多是不理解机动车分类。
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摩托车是机动车。
这是大家都理解的概念,但是一般人不清楚,摩托车低于50cc,时速低于50公里属于轻便摩托车,这类摩托车只需要f照,而不是一般的e照,要求较低。
那么电动车应该怎么分类?算非机动车,和自行车一样?当然不合理,你考虑过自行车的感受吗?
算摩托车,以摩托车标准管理,也和事实不符。因为大多数电动车实际动力很低,不应该过分约束,否则也不符合国家鼓励新能源的整体方向。
所以,新国标就出来三个标准。
电动自行车,25公里时速,要脚踏。能载12岁小孩。16岁才能开。
电动轻便摩托车,50公里限速。不能载人。
电动摩托车,不限。不能载小孩。
我认为整体还是很科学的。不能因为你是电动就不用考虑出勤安全吧?
当然也有些奇葩的规定,比如电动自行车得带脚踏,这个和安全标准有毛关系,纯属浪费社会资源。
另一个是载人的设计也不科学,因为电动自行车可以载小孩却不能载大人是什么逻辑?难道载大人车速会更快?更危险?超过一定岁数的小孩不能坐后座,也没权利骑电动车,这就很搞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