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饭的故事——“我和我的家乡”
如果告诉小时候的我:“你长大后会很喜欢恰饭”,估计打死也不会相信。因为小时候我认为玩是最有意思的事情。世界上有那么多新奇有趣的事物等待我去探索,所以怎么能把宝贵的时间用在恰上呢?
家里人想让我恰什么的难度或许比让一只蜗牛从壳里自愿地钻出来还要难,然而有时我也会妥协的,毕竟我的修为还不足以让我辟谷,就算是辣条一类的食物,我也绝不会对它三顾。然而过了11年,今天的我不仅好恰,还对恰有了一定的心得。是什么让恰饭这件我最讨厌的事情变成我的兴趣之一的呢?
如果把这想清楚,将十分有价值。你想,如果一个人可以把最讨厌的事变成爱好,那么他将无敌于天下了吧。
原因之一:湛江的长日照与水土赋予了各种蔬果饱满的糖分。比如红江橙,请勿轻易品尝,特别是在冬季更不要恰最正宗的红江橙,因为这时的较大的昼夜温差,以及湛江地区变态的光照,让橙汁中产生一种“剧毒”物质,名为高浓度的糖分,让你不顾橙皮嵌进指甲中的胀痛感,孜孜不倦地剥开橙子往嘴中送,直到果肉从胃一直堆到喉咙为止。
沾在手上的果汁经风一吹,似乎要把五根手指粘成一块,清水只能洗去果汁,却洗不掉橙皮中略微刺鼻的,像汽水的芳香。正是这种原生态的力量,撬开了我的嘴和心。
原因之二:恐惧。比起恰饭,我还是更怕死。不摄入充足的营养,就不会有强健的身体。身体不健康的人在大概率的情况下,活得不如身体健康的人。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活得久当然就能多玩一点了。在如此逻辑之下,不管好恰不好恰的东西,只要确认这个对身体有好处,我就甘之若饴。
我甚至从一些普通人避之不及的食物中恰出了别样风味。比如苦瓜这东西,在广东叫凉瓜,新鲜的时候比老的时候要苦,但对于我来说,新鲜凉瓜切成薄片,富有韧性的口感就比丝瓜般软绵绵的老苦瓜强1万倍,况且无论与什么菜一起炒,甚至是酱料,都不会干扰它的风味。前提是不能把凉瓜炒老,各种酱料浓厚的咸辣甜与凉瓜的清苦味混合下,都会削减一分,增加一分清苦的凉气。
当然,想尝试凉瓜最醇正的风味莫过于清炒,将它切片,在滚水中焯过一道,少量油,中火炒,一分钟以内,加一撮蒜末起锅。这样在保证熟菜的情况下,也品尝了凉瓜最干净的清苦。恰的时候请小口品尝,你如果恰太快,过量的苦味会掩盖桦树皮般的微末清香。凉瓜的清香就会像碎玻璃上丢的小水晶很难找出来了。
顺带一提,在复读的一年里,我和“方丈”在困倦的时候,往往生嚼红景天。这种西域中药无副作用,闻着有股藏红花和藏族木屋独有幽香。嚼起来,口中有种黄河泄洪般强烈的,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苦味。我和“方丈”就靠这味药材抵御了早晚修困倦的袭击。
我的小学同学猪婆女士曾在作文中立志要当美食家,以前我觉得她是在没事找罪受。现在我也仍然这么认为。同一件事当成慢下来享受的爱好与必须完成的任务,二者的感觉无疑是截然不同的,对待任务态度是要精准而严谨;而对于爱好,只需要抛开理性去享受“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感觉就成。对我来说,二者无疑是矛盾的。
现在的我也开始做饭,然而这只是体会到了生产出食物的一部分辛苦。
原始人想获得一顿饭,就得付出从狩猎到采集、田间到餐桌的全套努力。他们对食物的敬畏,对自然的虔诚,我们现代人难以想象。现在开在CBD中的各大网红店提供的食物,一味地追求人工的刺激与猎奇的口味。万千食品研究者通过科技手段轻易征服了来不及进化的人类身体,而消费者一边在为刺激感官买单的同时,又是如此地轻视食物。
现代的人都市生活越来越快节奏,少有人能心无旁骛地享受一份原汁原味的慢食。恰饭往往伴随着社交娱乐,伴随着晒出饭店的华丽装修,伴随着猎奇的新鲜体验。对于现代人来说,无论何种美味,只有第一口才是在“恰饭”,而之后的,只能称为“进食”,都成为了机械化的流程。
网文《邪气凛然》中的欢哥身为亿万富翁,每次恰饭却必定把饭碗刮得干干净净,在我们不需要通过直接劳动换饭恰的今天,在全世界的珍馐都不再遥远的今天,在世界粮食产量仍然与人类存亡休戚相关的今天,我们依然不该忘记怎样恰饭,恰饭有多重要,因为我们需要它,不仅是为了饱腹,让我们有一个敏感的舌尖,解构人生的单调和无聊;让我们有一个暖洋洋的胃,抵御人生的寒冷和困顿。
反之,仅仅为了饱腹而机械的进食,岂不是很可悲?我以为要重新重视恰饭,我们可以从恰第一口饭做起,因为第一口是我们的味觉从零到一的转变。请把第一口饭恰得慢一些,因为从第一口到第二口,再到之后,我们就不自觉地开始机械地进食,就更难体会食物妙不可言的感觉了,更别提什么敬畏。
后记:香港四大才子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蔡澜,因为他是一个会恰又会玩的老头儿。黄霑把人生当传奇过,金庸把人生当战斗过,倪匡把人生当旅行过,只有蔡澜,把人生当人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