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刑诉-22-缺席审判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适用条件
对在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审判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
包括港澳台、国外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的缺席审判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 ,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对死亡被告人的缺席审判
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对在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审理程序
审理组织和管辖法院
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送达
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将传票和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委托或者指定辩护人
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被告人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审判阶段
缺席判决的救济程序
上诉和抗诉
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
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近亲属有独立上诉权
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重新审理
审理中到案后的重新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无条件重新审理
生效后提出异议的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到案的,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
交付执行刑罚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依照生效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