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史人物评鉴-王安石 字介甫

王安石 字介甫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临川盐阜岭(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王安石父亲为都官员外郎王益。王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写文章时动笔如飞,看到的人皆佩服其精妙。19岁前的王安石随父四处游历,接触社会现实,深深了解民间疾苦。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高中进士第四名,签书淮南判官,去鄞县当知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
嘉佑二年(1057年),任常州(今江苏省常州市)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嘉佑三年十月下旬,被召回京师。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嘉佑五年(1060年),为三司度支判官,“闻者莫不喜悦”。宋神宗久慕其名。熙宁变法时,王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为三不足之说。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时,在中央设立改革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推行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改革科举制度,不再注重诗词歌赋;改革官制,加强尚书省实权,裁冗官;改军制,进行火器开发,推行保甲制度,注重练兵。1070年升任宰相(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派秦凤路沿边安抚使王韶用兵西夏,发动“熙河战役”,收复了河湟(青海省东北部)失土,对西夏战争转守为攻。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遭到官僚和地主的强烈抵制,在政府机构改革推行难度大,又急于求成,地方官员带抵触地执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旧党首领司马光去信,希望王安石不要一意孤行,停止变法。王安石在回信中说:“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但很多大臣悉排斥不遗力,慈圣、宣仁两太后也在宋神宗前哭说:“王安石乱天下。”而王安石也用人不善,阵脚不稳。终在1074年、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首领司马光在两太皇太后的支持下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从此新旧党争不断。元佑元年,王安石在江宁府的半山园去世,宋哲宗赵煦追赠王安石为太傅,并命中书舍人苏轼撰写《王安石赠太傅》的“制词”。
统帅 D
(未有战绩。)
武力 D
(不详。)
军谋 D
(非所长。)
智略 A+
(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又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然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所用之辈多险薄,而安石不察,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遂使新法愈变愈下。)
内政 S-
(安石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及名始盛,神宗拜为参知政事,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以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清蔡上翔谓曰:“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然安石用人不明,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魅力 B
(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而安石之新法欲益反损,反成纷更不振之弊。至于引用凶邪,排斥异己,使朝野之人,悉攻劾不遗力。后世议之,或斥为祸天下之小人,或赞为不世出之英杰。是谓法不得时宜,亦安石之不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