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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师小哲】《小逻辑》读后随笔(十)——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2022-06-15 17:31 作者:花师小哲-中二  | 我要投稿

这部分同样比较简单。分为逻辑学的形式与内容两大块,前者是重点。

79-82.逻辑思想的三种形式。在具体展开之前,需要说明的是,这三种形式并不是对逻辑思想的三个划分,而是三个发展环节,就像所谓的“正题-反题-合题”。

(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思想。这种思想坚持着固定的规定性和各规定性之间彼此的差别,以与对方相对立。它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做是自己存在着的东西。

简单地来说明知性思想,即是“专注一物”。它通过对直接的直观和感觉的反对来理解当前的对象并且获得其特定的区别,并且通过单纯的自身联系(被黑格尔称为知性的定律:同一律)从一个范畴推进到另一范畴。更通俗一点,知性思维首先从感觉材料中提纯以获得最开始的(有限的)坚定性与规定性,即将一个概念从杂多中挖掘出来(即发现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性),留下了对事物的初始印象。

(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思想。有限的规定性扬弃他们自身来到其反面。

这里黑格尔列举了一些对辩证法的常见误解,例如当辩证法被知性孤立地、单独地应用时,就直接倒向了怀疑主义;当辩证法被看做是一种外在的技术,就像是一种任性和固执的狡辩。而实际的辩证法是内在的超越,是有一种内在的动力驱动着思想从(a)走向(b)。

简单地来说明辩证思想,即是“建立联系”。通过反思,我们可以超越知性思维孤立的规定性,将它关联起来(并且并没有打破原有的规定性),只有通过这一步,我们才能够到达内在联系和必然性,只有在辩证法里,一般才包含有真实的超出有限,而不只是外在的超出有限。

PS:内在驱动力可以说是理解辩证法的非常重要的一点,通过这种理念,我们发现事物开始活了起来,一切不像形而上学那样死气沉沉。辩证法这个词其实不是什么新东西,但将内在驱动力的思想注入到辩证法中才形成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值得关注的一点还有,黑格尔并不认为辩证法是哲学所独有的,相反,它是一种普遍的法则,这一认识大大拓展了辩证法的视野。

(c)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思想它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

简单地来说明辩证思想,即是“进行统一”。说它是肯定的,是因为这个结论并不像直接知识那样是虚无的,它有确定的内容,它不是简单的形式的统一,而是有差别的规定的统一,毕竟它是包含(a)在内的。


83.直接引用原文:

逻辑学可分为三部分:

1.存在论。

2.本质论。

3.概念论和理念论。

这就是说,逻辑学作为关于思想的理论可分为这样三部分:

1.关于思想的直接性——自在或潜在的概念的学说。

2.关于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自为存在和假象的概念的学说。

3.关于思想返回到自己本身和思想的发展了的自身持存——自在自为的概念的学说。

可以看到,这里黑格尔仍然是按照辩证法的形式来进行划分的。

下一篇就是从存在论开始,进入正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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