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劳斯莱斯出产的装甲车,陆军瞧不上,海军当成宝
罗尔斯·罗伊斯装甲车,是一战前夕劳斯莱斯公司在“银色魔鬼”老爷车的基础上研发而来的武器,一战爆发后英国军队有少量装备,陆军一开始并不看重,反倒是海军很积极的购买并投入实战。

绅士不要装甲车
也许是曾今排枪战术思维根深蒂固,在一战爆发前有很多陆军军官还没有高速机动作战的概念,依然认为士兵就应该抱团,抱着步枪靠双脚一步步逼近敌人,直到压垮对方。
与陆军军官这种“绅士”思维不同的是,当时以丘吉尔为代表的这些新海军人士,或许是受海洋舰队的作战思维影响,他们对军队的机动和速度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看法,毕竟海上对决谁先完成舰队编队占据T字上方,谁能埋伏一支高速机动的巡洋舰奇兵,将在战斗中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

正是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劳斯莱斯改装装甲车问世的时候,其实是在海军服役,在一战中才逐步被陆军接受,专门的装甲车开始大规模生产,得到正式列装。
劳斯莱斯装甲车
最初的劳斯莱斯装甲车是用现成的汽车改装而来,通过铆接9毫米厚的钢装甲,在原乘客座位上方安装一座小型的旋转炮塔,内装一挺.303英寸维克斯机枪,这种改装比较粗犷,整车重量达到了4.6吨,虽说劳斯莱斯汽车的构架结实,能够承受这样大重量的改装,但是机动性却受到极大限制,只适于在道路条件较好的地区运动。

后来公司拿出了专业的装甲车,虽说仍然是“银色魔鬼”汽车的底盘,但是用装甲板直接取代了车壳等结构,重量降低很多。
动力为一台6缸汽油机,输出功率50马力,装甲车能够达到最大96千米的公路时速。装甲防护仍为9毫米铆接钢板,车辆原本正面的进气口也被整块钢板遮挡,需要从底盘下方吸取空气,驾驶员位置有小尺寸的观察窗,无法露头驾驶。火力还是一挺机枪。车内总共可以乘坐3~4人。

按照丘吉尔的看法,这些装甲车能够抵挡轻武器的射击,具有较高的公路机动性,但是轮式的结构不足以驰骋在泥泞的战场,火力也不足以撕裂敌人坚固的防线;所以这些装甲车的主要任务就是沿公路推进,去破坏敌人的铁路交通线、物资集散地、搞偷袭等,如果是面对装备水平低下的对手,也可以用来正面对决。

这种思路和巡洋舰的海上作战思路如出一辙,即避开敌主力,依靠自身机动性迂回偷袭,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在敌人主力反应过来之前撤离,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在实战中,英国陆军逐渐体会到“真香定律”,毕竟在对手的水冷重机枪面前众生平等,唯独有钢板防护的劳斯莱斯装甲车既能有效打击敌人,又能可靠地保护自己,出入有车代步,还时不时的给友军火力支援,隔壁步兵班都“馋哭了”。

如果你以为这些装甲车只能当坦克部队的配角,那就大错特错了,当在中东战区遇到“软柿子”的时候,它摇身一变成了战场的主宰,发挥了如坦克大军般的作用,著名的“阿拉伯英雄劳伦斯”就是在1918年乘坐劳斯莱斯装甲车进入大马士革的。
参加二战
一战战场证明了这些装甲车的价值,战争结束后英国有大把的时间对它们进行技术升级。

因为车体结构限制,虽说到二战前推出了好几个改进型号,但是都大同小异,无非就是增加一挺刘易斯机枪之类的,也有******的版本。
在二战初期,英军手中还有不少的劳斯莱斯装甲车,它们被派往北非地区作战,主要执行一些战场侦察、巡逻、通讯等低烈度作战任务,不久后被新的轮式装甲车和十字军等巡洋坦克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