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如何评?收藏起来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重点内容。
一、评价对象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二、评价专业及级别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11个专业,即: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
三、评价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乡村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不唯学历、不唯年龄、不唯奖项、不唯论文,凡是扎根乡村、振兴农业的人才,均可申报。
四、申报流程
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申报评审。各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初、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推荐申报人员需在县(区)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公示汇总后由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2018〕5号)文件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各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人社部门官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