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诬告别人什么罪,你也要判什么罪!诬告与反坐

本期主题:诬告与反坐
反坐:按照诬告的罪进行处罚
1993年刑法第138条:严禁用任何方法手段,诬告陷害干部群众。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参照所诬陷的罪行的性质、情节后果和量刑标准给予刑事处罚。
1997年刑法对诬告给出具体判罚幅度: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三到十年。
清末“礼法之争”:诬告是否应该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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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派:诬告不该反坐,应分层次处罚
2、礼教派:诬告应该反坐。
然而古代的口供中心主义会使得刑训逼供泛滥,现代法律重证据,如果只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原告面临反坐,那么惩罚过重了。
诬告与赏告
03:52
连坐制度危害甚大
法家——重型主义(以刑去刑)
05:30
践踏人的尊严,刑罚过重会让人容易走极端
报应主义
09:02
综合各种观点,我国现行刑法取消了诬告反坐这种制度,并规定诬告反坐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