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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参考模板)

2023-03-21 09:26 作者:千幻凌云  | 我要投稿

X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伤亡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工作,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公司。各分公司还应参照本制度,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谁分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要求。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1.5为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各级各类人员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并有权制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1.6当发生安全事故及险性事故时,各级各部门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迅速救助和妥善处理,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必须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真实情况;在事故原因没有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前,不得恢复生产。

1.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与之相关的安全工作。

1.8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9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子公司主要领导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并负责主持工作。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工会主席等领导担任,协助总经理工作。

2.2公司设安全生产监察室,并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人员。

2.3公司设环境保护监察室,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4各职能部门(车间)分别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兼职安技员

3.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目标。

(五)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六)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负责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副总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八)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对职业健康安全做出承诺,制订、批准、发布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十一)支持工会开展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十二)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批准事故调查报告。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重伤、死亡事故的抢救工作;主持对公司内部重伤、死亡、重大未遂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责成有关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六)组织起草和审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及其他涉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并督促实施。

(七)督促开展公司安全大检查,指导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八)组织审查和决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奖惩事项。

(九)督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并督促贯彻执行。

(十)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一)督促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检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

(十二)督促开展“三同时”工作,保证新、改、扩建、大修和土建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协助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总生产长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原则,对由于违章指挥生产、安排不当所造成的事故负责。

(二)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五同时”。

(三)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对于重大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认真讨论,及时组织整改。

(四)按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员工的劳逸结合,防止过度的加班加点。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要确保完成。

(五)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六)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处理不当,或未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而继续发生类似事故负责。

(七)主动听取安技人员的汇报,积极支持安技人员的工作,定期向党委、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3.4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和生产副总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二)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督促检查分管职能部室和分公司、车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五同时”和有关的“三同时”项目。

(四)合理制定生产定额、合理安排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在制定奖励制度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评比、奖励条件之一。

(五)在布置和下达员工教育计划时,应同时布置下达安全生产教育计划。

(六)对用于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项目所需的材料,应与生产所需材料一样纳入供应渠道。

(七)经常督促有关部门对全公司厂房和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违章建筑,对危险厂房等其他建筑物,应责成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及时整修,对全公司厂房和建筑物的安全负责。

(八)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改造挖潜的工程项目,要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有关部门,包括安技、卫生工会等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九)对在工程项目中未按“三同时”和在工程施工中未按安全规程施工,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十)对于本业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因管理不善、检查不力,劳动组织不合理,而所造成的事故负责。

3.5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对企业各级行政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等负有监督责任。及时纠正企业违反党和国家安全政策的行为、决策。

(二)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与行政主要负责人相同的领导责任,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支部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三)督促纪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等现象进行查处。

(四)负责对企业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纪律教育。

3.6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一)贯彻上级工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指导下级工会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职能。

(三)积极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预防事故等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群众性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支持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公司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理的指导工作。

(四)监督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3.7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二)对本厂制造的产品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三)组织制定产品制造工艺文件,工艺文件应考虑产品制造过程中对人员、设备的安全风险,并论证其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四)在制定本公司长远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必须同时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年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

(五)在布置研究生产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和试制新产品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研究和落实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措施。

(六)在审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同时审定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条件的,不得移交生产。

(七)在设计并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时,与项目有关的安全设施和工业卫生设施,应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八)在审核新建、改造、扩建和革新、挖潜项目时,凡与项目有关的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费用,应包括在主体工程项目的费用中,不得挪用。

3.8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

(一)在本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安全可靠程度,治理环境污染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的经济管理负总责。

(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同3.2

3.9部门领导(部室、分公司、车间 )安全职责

(一)认真组织本部门(含单位、部门、科室、小组等)员工学习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任务,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规范本部门员工安全作业,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编制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并执行,制订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现场及设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严格要求员工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进行作业;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特别做好新进员工、换岗和复工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五)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等“三违”现象,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帮助他人不被伤害的“四不伤害”活动。陪同领导及客户参观时,要提醒参观者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六)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研究部署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定期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检查和评估,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七)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工艺装备,安全装置以及工、夹、吊、模具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整改,本单位没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在易燃易爆场所明火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吨位吊装作业、维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要制订严格的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察室。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事故(或事故苗头、违纪违章现象)的责任班组或个人实施奖惩。

(十)发生事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组织本部门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3.10部门(部室、分公司、车间)安技员

(一)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全生产监察室的指导,协助本单位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标准、规章制度等,并检查督促执行。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本单位的各类危险源进行检查和有效控制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五)做好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妥善保存培训记录。

(六)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八)做好本单位领导的安全工作参谋,深入现场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九)按时参加安全员例会,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上传下达。

(十)组织本单位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十一)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督促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督促到生产现场参观和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客户按规定佩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组织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按公司统一要求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更新职业健康档案。

(十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原始记录和安全工作台帐、档案。

3.11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协助安技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对新到班组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岗位安全教育。

(二)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三)检查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四)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操作方法,提出班组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建议。

(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协助事故调查,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六)对作业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回检查,发现员工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保险装置等安全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在整改措施未完成前,协助班组长和部门领导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记录。

3.12生产员工(或干部参加劳动、培训人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得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三)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服从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的岗位调整。

(四)作业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按精益安全工位要求进行点检,并填写点检记录,及时更新安全展板。作业中经常检查本人操作设备及相关的安全设施的运转状态,严格按设备维护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所操作的设备安全正常运转。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如实地向班长和相关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和调查。

(六)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两人以上同时操作时,必须听从领导指定的专人统一指挥。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建议。

(八)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九)熟练工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传、帮、带。师傅对所带徒弟的安全负责。

(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严格遵守公司消防等安全制度,不得在吸烟点以外吸烟。

(十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及行人安全。

4.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应急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三)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清洁生产工作;

(四)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措施、计划;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管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复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事故、应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公司各单位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讨论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协助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六)推广先进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及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

(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组织做好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2总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在安排、总结全公司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作安排和总结内容,并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议程。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在编制企业管理计划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计划。

(四)组织、检查、考核全公司经济责任制时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指标值列为重要的检查、考核项目。

 

(五)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关工伤事故、职业病等方面的原始记录资料的统计做到完整准确。

(六)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推广现代化安全科学管理方法。

(七)及时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工作。

(八)负责对小车班、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求他们严格遵守交通规程和公司内各项交通管理规定。

(九)负责公司领导主持召开的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认真做好记录。

4.3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费用按国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二)对应实行而未实行安全措施和“三同时”的工种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三)严格财务监督,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伤亡事故处理费用和劳动保护品、保健食品费用,不得支付。

(四)按照上级规定,负责拨给安全教育经费。

(五)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发生事故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方单位,扣除相应工程款。

4.4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一)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发生公司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二)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进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班组长培训、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等各类培训。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负责组织出国(境)人员出国(境)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制定员工岗位要求时,要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内容。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和奖励的重要内容;把安全作业列为员工定级、升级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做好岗前、离岗职业健康检查,配合环境保护监察室做好岗中职业健康检查。签订劳动合同和其它用工协议时,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如实告知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安排适当工作。

(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时,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教育培训的职责和具体内容。妥善办理劳务派遣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劳保派遣、劳务外包公司做好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健康资料进行备案。

(六)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和复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七)负责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配备。

(八)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时间和休假权利。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定期检查各单位劳动力分配情况,对职名与岗位不符合的员工督促单位进行调整。

(九)归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妥善保存档案资料,保证职业健康档案随员工调动(包括岗位、部门调动)时,一并调动。

(十)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奖惩通知,执行奖惩决定。

(十一)归口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对因工伤致残及因病休复工人员组织劳动鉴定。对经医院体检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不适应高温、高空、特种作业的人员或因年老体弱、因病、因伤不适合原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安排,对女员工按规定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十二)指导检查分公司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十三)指导、督促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十四)项目发包给相关方,应签订安全协议,所签协议须有明确的安全义务内容,同时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责任。

4.5市场部安全职责

(一)在制定、修改市场和对外贸易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过程中,明确安全内容;

(二)编制年度市场开发计划,汇同产品公司经营部门编制年、季、月度产品销售计划的同时,把安全内容同时计划;

(三)协助组织进出口产品的商检和出口产品的用户服务等工作中,落实有关安全内容与措施;

(四)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五)在为用户提供企业相关产品方面的技术业务培训时,应将安全生产知识列入教育内容。

4.6设备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机械、电气设备、动力管线、输配电设备、各种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所属动力、管线和设备建立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制度,对特种设备、危险设备,做季节性专业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装置附件完整,灵敏可靠。对其他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督促做好设备维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制订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负责除特种设备(国务院特种设备名录)外的教育、培训、复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对有关新投入的动力、管线、机电设备进行检查,试运转等验收工作。

(五)制订、修订各种设备、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参加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对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工程应按“三同时”要求组织施工。

(八)上述项目在施工设计完后,组织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监察室、环境保护监察室、工会部门会审、办理审批手续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上述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

(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工厂有关管理制度。

(十)定期对厂房、建筑物进行质量鉴定,对存在缺陷的建筑物予以修葺,对不符合现行国标的建筑物予以拆除。

(十一)对雨、污水管道进行维护,对屋顶落叶进行定期清理。

(十二)组织制订和执行节假日设备动力系统的检修和临时检修工作安全措施,按规定做好记录。

(十三)对购置的吊索具(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吊带、吊环、吊链、吊钩、专用吊索具、磁力吊具)及其配套的附件质量把关,对全厂使用的吊索具定期委外检验,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抄送安全生产监察室。

(十四)归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负责公司特种设备总台帐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特检院、技术监督局等特种设备归口管理单位的联络工作;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的首次注册和定期年审等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专业维保单位的归口管理。

(十五)经常对电工、空压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会同安全生产监察室定期做好安全考核和复审工作。

(十六)负责临时电气线路的审批,并督促到期拆除。做好变、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对接地及防雷设施定期内部检测,认真记录,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

(十七)项目发包给相关方,应签订安全协议,所签协议须有明确的安全义务内容,同时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责任。

4.7质量保证部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出厂产品的材质、制造质量安全可靠负责。

(二)对设备大修中的有关检验和工装验证方面的安全问题负责。

(三)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检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试验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对使用的仪器、仪表、量具、检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在做高压超速、超载等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审议试验程序和操作工艺,不安全的仪器、仪表、试验设备不得使用。

(六)项目发包给相关方,应签订安全协议,所签协议须有明确的安全义务内容,同时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责任。

4.8经营部安全职责

(一)在组织编制生产大纲时,应充分考虑和估计设备、劳动力等情况,以利均衡生产。

(二)组织制订工厂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综合经济计划时,必须纳入明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目标,在考核企业年度经营目标时,应同时考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目标。

(三)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并认真作好记录,经常分析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四)凡新产品、新工艺必须坚持 “三同时”,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防尘、防噪声等设施情况下,不能下达生产计划。临时变动产品涉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后,方可实施。

(五)参加有关因生产调度安排不妥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分析。

(六) 项目发包给相关方,应签订安全协议,所签协议须有明确的安全义务内容,同时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责任。

4.9安全生产监察室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察室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要求,指导监督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提议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为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相应措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核;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四)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五)负责组织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监督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发停产通知单,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情况紧急的,要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六)负责监督本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工作。

(七)负责公司级危险源的建档,监督、指导公司级危险源所在企业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八)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各单位做好轻伤及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事故/事件汇总统计,建立档案。负责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伤申报。

(九)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推广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运行;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效果。督促各部门做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

(十)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十一)监督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管理状况实施现场监管。负责督促各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安全生产总结、考核、评比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

(十三)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备案;督促生产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并督促实施。

(十四)协调公司与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往来。

(十五)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包括新工人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班组长、中层干部、全员、复训等教育),负责组织安全方面考核、发证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编制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寒保暖费用计划,根据上级政策和本厂情况制定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实施。对公司购置的劳动防护器材、应急救援器材质量把关。

4.10环境保护监察室安全职责

(一)对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具体负责。

(二)组织从事有职业危害接触史的新进员工岗前体检,并根据检查结果会同人力资源部研判是否聘用。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厂有关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编制有关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计划。

(四)负责对包括但不限于有毒有害、噪声、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期采样、监测、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公布。对各种尘、毒危害因素的防护设施进行卫生判定,及时提出改进工业卫生条件的意见。

(五)负责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噪声、高温、高空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治疗,并提出主导意见,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建立以上人中的健康档案和职业病患者的档案资料,积极采取治疗措施。

(六) 对职工进行预防职业病、防中毒的卫生宣传教育。

(七)负责公司污水、危险废弃物处理,对潜在的安全风险予以事前分析,并做相应防范措施,编制相应应急预案。

4.11采购部安全职责

(一)按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采购的各类物资,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入库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劳动防护器材、应急救援器材,采购前应会同安全生产监察室调研产品质量,应向有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索取质量保证材料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向使用单位传递。

(三)负责审查物资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供应商整改事故隐患。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安全管理措施。

(五)项目发包给相关方,应签订安全协议,所签协议须有明确的安全义务内容,同时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责任。

4.12技术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搜集与管理。

(二)参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生产论证和重大工艺技术可行性和工艺技术方案关于安全生产的审查,减少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三)在组织编制审查科研、生产、技术改造等中长期、短期计划时,将安全生产措施纳入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在申报科研投资项目时,同时启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设计开发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设计开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在进行有危险性试制、试验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三同时”项目以及产品制造中的安全技术负责组织审查。对因设计、工艺制订不善,未提出修改而造成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故,负技术审查责任。

4.13档案信息中心安全职责

(一)经常向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全厂图纸资料的安全管理负责,档案资料场所应严禁烟火。

(二)在收集技术情报时,应注意收集安全技术方面的情报资料,并提供有关部门。

(三)负责工伤事故文件资料的存档。

4.14计算机中心安全职责

(一)应根据国家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制建设,负责将信息化事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配合做好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三)针对信息技术设备特点,做好IT运营部的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工作。

4.15政治工作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在党委领导下,对总支、支部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党员教育中,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方针列为教育内容之一。督促党员模范地遵章守纪。穿戴好防护用品,按章操作。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提出党内处理意见。

(四)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时,应列入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等内容,并贯彻实施,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五)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任务,适时在厂报和宣传材料中登载安全生产知识,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现象。

(六)将本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利用现有舆论手段和宣传工具向厂外新闻单位报导。

(七)经常教育、督促青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制度。

(八)在开展团员青年活动中,应将安全生产列为活动内容之一。

(九)会同工会及安全生产监察室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经常表彰安全和平中做出贡献和模范按章操作,多年无事故的团员青年。

4.16审计监察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事故隐患整改费用、投资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负责对公司及分公司安全风险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指导、监督各单位对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宣传教育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保健食品费用、防暑降温费用、事故损失费用的审计。

(四)参加涉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

4.17保卫处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内部治安、门卫管理。负责厂区治安巡查。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厂区临时出入证管理等工作。组织应急维稳工作。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二)负责公司内道路安全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厂内车辆停放管理。车辆通行证管理。

(三)负责组织厂内消防器材的配置、定期检查、换药等管理工作,参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和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负责厂内火警、火灾、易燃易爆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五)加紧强对消防人员的领导,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业务训练。

4.18工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维护职工健康与安全权益。

(四)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群众性安全活动,支持行政对安全工作的奖惩。

(六)督促职业病预防工作,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七)负责工会管理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八)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九)负责将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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