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西汉墓发掘简报
西安南郊西汉墓发掘简报
《文物》 2012年10期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2004年5月,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派出所在长安路电视塔以西、丈八东路南侧修建办公楼时,在基槽内发现古墓4座。前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清理汉墓3座、元墓1座,现将3座汉墓介绍如下(图一)。因是在下挖3米深的基槽内清理的,所以,简报中墓葬的尺寸数据以基槽底部为准(图二)。
一 墓葬形制
1.M1长斜坡墓道砖券洞室墓,东西向,墓道在墓室西,方向270°,由墓道、墓室、左右耳室构成(图三)。墓道因墓室口近于基槽边,只挖了很短一段。长斜坡墓道宽1.24米,深距基槽底面2.5米,长度不详。墓室为砖券拱洞形,平面呈长方形,长6、宽2.16、壁高1.2、墓室整体残高1.6米。竖直壁为长方形单砖顺砌,拱洞形顶为楔形砖对缝券筑,长方形砖斜向铺地。因盗扰破坏,券顶及墓室后端已倒塌,券顶在两侧直壁上方仅各存6层。铺地砖多被揭取。壁面上原有壁画,先涂一层白灰,再在白灰面上彩绘壁画,现仅存少量残迹。长方形砖长36、宽18、厚8厘米,长方楔形砖长36、宽18、厚4~6厘米。
左、右耳室对称位于墓室前端两侧,形状、大小相同,砖券拱洞形,砖铺地面,长1.8、宽0.86、高0.9米。用长方形砖封门,纵向平砌,已倒塌,仅存底部两层。盗洞位于墓室后端,圆形,直径约1米。盗洞内发现有现代工具。
墓室内填满砖块、淤土、塌土,夹杂棺木朽迹和零乱人骨。从清理迹象看,盗墓者已将墓室全部扰乱,因此葬式不清,葬具应为木棺。出土器物39件,均置于墓室,其中陶俑多出土于墓室后端,少数出土于前部,陶器、车马器均出土于前端。
2.M2长斜坡墓道砖券洞室墓,墓道在墓室西侧,方向265°,由墓道、墓室、左右耳室组成(图四)。墓道平面呈长方形,长3.96、宽1.1、深距基槽底面2.3米,坡长4.6米,坡度30°。
墓室为砖券拱洞形,平面呈长方形,长5.5、宽1.87、壁高1.3米,墓室整体残高1.62米。竖直壁为长方形青砖错缝横砌。顶为子母砖对缝券筑,外对缝平砌长方形砖一层。顶部已下塌,子母砖仅在两侧直壁上各存留6层。长方形砖横向错缝铺地,铺地砖多被揭取。壁面上原有壁画,现仅存残迹。长方形砖长38、宽17、厚8厘米,子母砖长27、宽24、厚5厘米。
左、右耳室位于墓室前端两侧。口为砖券拱洞形,内为土洞室,土洞顶已下塌。北耳室位于距前壁0.36米处,宽0.9、进深1、高0.9米,铺地砖仅存后边4块。南耳室位于距前壁0.8米处,宽1.06、进深2.5、高0.9米。
该墓未见明显盗洞,但从铺地砖被揭取、骨架和棺木朽迹散乱于填土中来看,该墓早年已被盗扰。葬具木棺,葬式不清。出土器物33件,其中陶俑多出土于两侧耳室,陶器、铜钱、车饰等小件器物均置于墓室。
3.M3竖穴墓道砖券洞室墓,墓道在墓室南,方向176°(图五)。墓道长2.5、宽0.9、深3米,为长方形竖穴,底部南高北低,高差6厘米。东西两壁靠近南端各有宽16、高10、进深10厘米的三角形脚窝。墓室为长方形青砖砌筑,直壁为单砖顺向错缝平砌,拱洞形顶为单砖对缝券筑。长方形青砖纵向铺地。
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4.2、宽0.92、高1.04米。封门位于墓室外侧,单层,分内、外两道,用残破长方形砖错缝横向平砌。内侧高1.76米,外侧与墓室顶齐平,高1.2米。
该墓保存完整,随葬器物、骨架、葬具均未扰动。出土器物多置于墓室前端,个别小件器物置于棺内。木棺置于墓室后部,已朽。从朽痕看为长方形,北边略小,长2.2、北宽0.8、南宽0.88米。骨架已朽,大体可以看出为单人,仰身直肢,头向南。
二 出土器物
3座墓共出土器物133件,另有铜钱87枚,陶耳杯数件。M1、M2出土了众多陶俑,且种类、形制相同,故将两墓出土器物一同介绍。
(一)M1、M2出土器物
共出土器物84件,另有铜钱68枚、陶耳杯数件(不可复原)。种类有陶器、石器、铜器、铅器和铜钱等。
1.陶俑42件。M1出土26件,其中男俑25件、女俑1件;M2出16件,其中男俑11件、女俑5件。除3件(M2∶11、16、24)为泥质红陶外,其余均为泥质灰陶。前后合模制成,除7件小形陶俑(M1∶9~11、19、23、38、39)为实心外,余均为空心。陶俑出土时,绝大多数碎为残片,原有彩绘也多脱落。
(1)男俑36件,以发髻不同可分为5型。
A型11件。M1出土6件(M1∶1、5、6、8、14、16),M2出5件(M2∶9、12、14、27、28)。其中M1∶16仅存上半身,不可复原。形状、大小相同,呈站立状,双手隐袖,合于腹前。头发梳至脑后,再折向上,于头顶做成平髻。从额头至脑后原有色彩画出包裹头发的巾帻,两侧有褐彩绘的缨系,经过脸颊系结于颌下,但色彩多已脱落。面部施粉红彩,用黑彩画出眉目,红彩画出嘴唇。内着白色交领右衽至地深衣,露出黑色足头,后裾较高,略上弧,下身穿白色宽腿裤。领、衿、下裾边沿施红彩或黑彩。外着黑色交领右衽窄袖口深衣,衣衿斜直向右缠绕至腰后左侧。前裾平直,稍短于内衣;后裾高至膝下,向上弧曲,上有弧形凹凸棱6道。腰部白彩绘出抱腰,束白色宽革带。交领施白彩,袖口处先涂一层白彩,再于褶皱处施红彩。标本M2∶9,高32.6厘米(图六、七、四〇∶1)。标本M1∶8,衣领及袖口色彩保存较好(图八)。标本M1∶6、M2∶28包裹头发的巾帻缨系保存较好(图九、一〇)。
B型 11件。M1出土6件(M1∶3、4、7、21、29、37),M2出土5件(M2∶11、16、23、24、26)。可复原者5件,发髻与A型不同的是,头发于脑后上折之后,在头顶挽扁圆形平髻,中间从后向前有一凸起的髻环。头上有彩绘的包裹巾绩。标本M2∶26,发髻及包裹巾帻色彩保存较好。B型依服饰的差别可分为4个亚型。
Ba型3件(M1∶7、21、37)。形状、大小相同。深衣比A型短,后边弧形凹凸棱为5道。标本M1∶21,背部残缺,色彩多脱落。高32.2厘米(图一一、四〇∶2)。
Bb型3件(M1∶3、4、29)。与Ba型相似,不同的是前面有白色腰带下垂。标本M1∶3,色彩仅存残迹。高32厘米(图一二、四一∶1)。
Bc型2件(M2∶23、26)。与Ba型相似,不同的是深衣下裾前边略向下弧曲,后边向上弧曲较高,上有弧形凹凸棱3道,彩绘抱腰为红彩。标本M2∶23,高34厘米(图一三~一五、四〇∶3)。标本M2∶26,头部发髻保存较好(图一六~一八)。
Bd型3件(M2∶11、16、24)。泥质红陶,两腿为手工捏制,粘贴于长袍下。两腿分开站立,双手隐袖,合于前腹,中有一上下贯穿的孔,原应执有物品。内着白色交领右衽内衣,外着朱红色交领右衽袖窄袖口长袍,袍长至膝下,腰束黑色革带。领施白彩,下摆绘白色三角形图案。下着白色裤袜,足上用墨线画出编织的鞋,形似麻鞋。标本M2∶11,左脚及背面腰部、下摆残缺,高33.5厘米(图二一)。标本M2∶16,头部左半部残缺。高33.6厘米(图一九、二〇、二三、四〇∶4)。标本M2∶24,仅存上半身,头部裹发巾帻保存较好(图二二)。
C型7件。M1出土6件(M1∶2、12、13、15、22、27),M2出土1件(M2∶15)。可复原者4件。头发向上梳于头顶略偏后处,挽成两层扁圆形髻。依其衣服的不同分为两个亚型。
Ca型6件(M1∶2、12、13、15、22,M2∶15)。形状、大小相同。与Ba型相似,但前面胸腹部模印竖向细棱数周。外衣施白彩、黑彩或浅粉红彩,多已脱落。标本M1∶2,外衣施白彩。高26.6厘米(图二四、二五、四一∶2)。
Cb型 1件(M1∶27)。身着窄袖口长袍,腰部较细。上身右边残缺,身上仅存浅粉红彩残迹。高31.2厘米(图三一、四一∶3)。
D型 1件(M1∶10)。为小型陶俑,泥质灰陶,前后合模制,实心。头上挽半球形小髻,双手隐袖下垂作站立状。内着青白色至地长袍,外着黑色窄袖长袍。前裾平直稍短,下露内袍裾。后裾上弧。竖直衣衿,位于背后左侧,从后领垂下直通至地。腰绘白色抱腰,束白色革带,领及袖口施白彩。高15.3厘米(图二六、二七、四二∶1)。
E型6件(M1∶9、11、19、23、38、39)。均为小型陶俑,泥质灰陶,前后合模制,实心。双手下垂作直立状。头发于脑后上梳,做成平髻。身着红色或黑色窄袖至地长袍,竖直衣衿位于背后左侧,从后领垂下直通至地。白彩绘抱腰,束白色革带,领及袖口均施白彩。标本M1∶11,袍施黑彩,下裾饰白彩边一周。高13.2厘米(图二八、二九、四二∶2)。标本M1∶39,缺头,袍施红彩。残高10.3厘米(图三〇)。
(2)女俑6件(M1∶28,M2∶7、8、10、13、25)。泥质灰陶,模制。出土时均从腰部折断,上半身保存较好,下半身残碎严重。双手合于前腹,作正面站立状。头戴白色风帽,内穿交领衣,外着交领右衽窄袖口襦衫,下着大喇叭形拖地长裙,腰部围饰抱腰,束革带。服色为白彩3件、淡蓝彩2件、黑彩1件。施白彩、黑彩者,以灰白彩饰内衣领、袖口、下裾边沿;淡蓝彩者,以红彩饰内衣领、袖口、下裾边沿。抱腰及革带色彩为黑色衣服者施白彩,其他色彩者与衣服色彩同。标本M2∶7,衣服饰白彩。高30.7厘米(图三二、三三)。标本M2∶13,衣服饰黑彩,高30.5厘米(图三四、三五)。标本M2∶10,衣服施淡蓝彩。高30厘米(图三六、三七、四三)。
2.陶狗1件(M2∶17)。泥质灰陶。头前伸,双目直视,前腿曲伸,后腿弯曲作伏卧状,短尾向左弯曲。身涂白彩,前腿下肢施黑彩,用墨线勾画嘴、眼及皮毛。长28.8、高10.3厘米(图三八、四四∶1)。
3.陶器 10件。分为釉陶器和陶器,种类有罐、盘、碗、盆、釜、壶、奁。另有陶耳杯数件,不可复原。
(1)釉陶器 5件。
盘 2件(M2∶20、32)。轮制,形制、大小基本相同。标本M2∶32,泥质红陶,烧制火候较低。内外施绿釉,釉色较薄。口径17.1、底径9.5、高4.1厘米(图四五∶3)。
碗 1件(M2∶18)。泥质红陶,轮制。口微侈,圆唇,弧腹,圜底,矮圈足。器内壁施酱绿釉,釉色泛黄,不匀。外壁施淡绿釉,釉层特薄,不均匀。口径19.7、足径10.5、高6.1厘米(图四五∶2)。
壶 1件(M1∶18)。残为碎片,不可复原。泥质红陶,轮制。器表施黄绿色釉,釉色较薄,不均匀。
奁1件(M1∶24)。仅存奁盖残片,不可复原。泥质红陶,轮制。外施淡绿釉,内施褐釉。
(2)陶器5件。
罐2件(M2∶19、21)。泥质灰陶。标本M2∶19,体瘦高。敞口,双唇,短束颈,圆肩,下腹较斜直,平底。肩、腹各饰细凹弦纹两周。口径8.2、腹径14、底径6.5、高19厘米(图四五∶5、五〇)。标本M2∶21,残缺,仅存上半部。平沿,双唇,束颈,溜肩,圆腹。口径9.8、肩径16.7、残高10厘米。
盘1件(M1∶17)。泥质灰陶,轮制。敞口,平沿,方唇,折腹,平底,假圈足。折腹处内、外壁各有台棱一周。内、外壁原施红彩,多已脱落。口径17.5、底径10、高4.2厘米(图四五∶4)。
盆1件(M1∶25)。泥质灰陶,轮制。口微敞,平沿,方唇,折腹,上腹斜直,下腹稍内弧,平底。口径13.2、底径6、高6.4厘米(图四五∶7)。
釜1件(M2∶33)。泥质灰陶,模制,器体较小。敞口,平沿,方唇,折腹,平底。口径8、底径2、高3.2厘米(图四五∶6)。
耳杯数件。标本M1∶20、M1∶26,均为残片,不可复原。泥质灰陶,模制。形状相同,大小不一。制作规整,器表光滑,内壁涂红彩。
4.石砚1件(M2∶22)。长方形片状,一面平整,上有墨迹。研为正方形,四角上翘,圆纽凸起。砚长15.9、宽6、厚0.6厘米,研边长2.9、纽径2.9、高1.3厘米(图四五∶1、五四)。
5.铜器28件。种类有带钩、弩机、印、量、刷柄、车轴、辖軎、衡末、盖弓帽、衔镳,另有铜钱68枚。
带钩1件(M2∶1)。琵琶形,钩首内弯,圆柱状帽形纽。钩体正面饰细凸棱两条。长13、宽1.4厘米(封三∶3;图四六∶3)。
弩机3件(M1∶30,M2∶4、29)。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2∶4,由廓、钩心、悬刀、望山、键等组成。廓为长方体,顶面前后出檐。廓长5.5、宽1.7、高1.4厘米,钩心长2.2、悬刀长3.5、望山长3厘米(图四六∶4、五五)。
印1件(M2∶3)。方形,龟纽。龟四足立起,首上扬。印面阴刻篆书“申舜之印”四字。边长1.7、高0.7、通高1.7厘米(封三∶1、2;图四七)。
量1件(M1∶33)。斗形腹,口沿一侧伸出长柄,柄末端为圆形环首。柄断面呈长方形。口径2.8、底径1.7、高1.2、长8.2厘米,柄宽0.6、厚0.2、环径1.6厘米(图四六∶1)。
刷柄1件(M2∶31)。锈蚀严重,锥状管形。残长3.6、直径0.3~0.8厘米(图四六∶11)。
车轴1件(M2∶5)。圆管状,中间饰凸宽带纹一周,两端饰细凸棱一周,管内留有朽木。长10.6、直径1.5、壁厚0.1厘米(图四六∶9)。
辖軎1件(M2∶6)。喇叭形,中空,顶面外鼓。近底部有台棱一周,台棱处横穿一辖孔,孔内穿有一辖钉,顶面略外鼓。长2.2、径1.1~1.7厘米(图四六∶10)。
衡末 1件(M1∶35)。圆筒形,头端粗而尾端细,尾端封顶。器表饰宽带纹一周,宽带纹上饰凹弦纹两周。长1.8、直径0.8~1厘米(图四六∶6)。
盖弓帽17件。M1出土7件(M1∶34),M2出土10件(M2∶30)。上细下粗的圆管状,分为平顶和圆顶两种,偏上部一侧有向上斜出的刺。平顶盖弓帽3件,大小、形状相同。圆顶盖弓帽14件,大小不一。标本M2∶30-1,平顶。长1.8、直径0.4~0.5厘米(图四六∶7)。标本M2∶30-2,圆顶,长2.3厘米(图四六∶8)。标本M2∶30-3,长2.6厘米。
衔镳1件(M1∶32)。衔为3节相套。中间一节较短,断面呈圆形,上饰凸棱一周,两端各有一小环。两边两节均一端有椭圆形大环,另一端有圆形小环,各以小环与中间一节相套。两侧大环内各穿一镳,镳呈S形,断面呈圆形,镳近中间处各钻一圆孔。镳长8、衔长10.3厘米(图四六∶2)。
铜钱68枚。M1出土2枚(M1∶31),M2出土66枚(M2∶2),均为五铢钱。标本M2∶2-1,“五”字交笔圆弧,穿孔有背廓。直径2.5、穿径1、厚0.18厘米(图四八∶1)。标本M2∶2-2,“五”字交笔较直,穿孔有背廓。直径2.5、穿径0.9、厚0.15厘米(图四八∶2)。
6.铅泡饰2件。均出于M1。标本M1∶36-1,残缺。半球形,内空,上面模铸山峰、兽面等图案。直径3.3、高1.5厘米(图四六∶5、五三)。
(二)M3出土器物
M3共出土器物49件,另有铜钱19枚。种类有陶器、泥器、铁器、铜器。
1.陶器17件。其中釉陶鼎1件、壶1件、奁1件、仓5件、罐4件,还有陶罐1件、盆1件、釜1件、甑1件、狗1件。
(1)釉陶器12件。
鼎1件(M3∶9)。器盖、腿、耳分别模制,器身轮制,然后粘接于一起。盖为泥质红陶,覆钵形,平沿。盖顶中间饰一凸乳,围绕凸乳以凸弦纹2周分为内、外两区,内区模印老虎、飞鸟、狗熊,外区模印虎、野猪、鹿、兔、狗熊。器身为泥质灰陶,子口内敛,附耳外撇,弧腹,圜底,下有3个熊形足。腹饰凸弦纹一周。通体施酱黄绿釉,盖内壁未施釉。盖径18.8、高5厘米,口径16、腹径20.5、通高19厘米(封二∶1)。
壶1件(M3∶3)。泥质红陶,轮制。侈口,圆沿,长颈略内束,鼓腹,假圈足,平底略内凹。沿下饰细弦纹一周,颈肩处饰凸弦纹2周,腹饰凸弦纹一周。在肩腹凸弦纹之间为一周纹饰带,模印对称的铺首衔环、飞鸟走兽及骑马射猎的场面。外壁通体施墨绿釉,釉不至底。口径14.4、腹径28.8、底径14.4、高37.7厘米(封二∶3)。
奁1件(M3∶2)。泥质红陶,模制。盖顶博山形,模印群峰及鸟兽。奁为直口,圆唇,筒状腹,平底,下有3个熊形足。沿下及近底处各饰凸弦纹一周,弦纹之间模印群峰野兽及对称的两个铺首衔环。通体施酱黄绿釉。腹径23.2、通高27.3厘米(封面)。
仓5件(M3∶5~8、10),形制、大小相同。标本M3∶8,泥质红陶,仓顶、腿分别模制,腹轮制,然后粘接。敛口,圆唇,斜直肩,周边出檐,顶有钵形盖。圆筒形腹,平底,下有3个熊形足。仓顶模印瓦棱,腹饰由4周细凹弦纹组成的纹饰带3周。通体施酱黄绿釉。口径5.8、肩径22.5、底径16、通高34厘米(封二∶4;图四九∶2)。
罐4件(M3∶1、4、14、15),形制、大小相同。泥质红陶,上下分别模制,然后粘接,内壁有粘接抹压痕。标本M3∶14,直口,平沿外斜,圆唇,束颈,鼓肩,弧腹,平底。肩饰凸弦纹2周,两弦纹之间饰龙、虎、野猪、熊、猴子。通体施绿釉,釉较薄。口径8.8、腹径16.2、底径7.7、高12.3厘米(封二∶2)。
(2)陶器5件。
罐1件(M3∶12)。泥质灰陶,轮制。侈口,平沿,方唇,束短颈,溜肩,弧腹,大平底内凹。肩、腹饰由两周凹弦纹组成的纹饰带3周。口径8.4、腹径16.2、底径11、高14.7厘米(图四九∶1、五一)。
盆1件(M3∶13)。泥质灰陶,轮制。侈口,平沿,尖唇,折腹,平底,折腹处有台棱。口径12、底径5.8、高4.5厘米(图四九∶5)。
釜1件(M3∶17)。泥质灰陶,上下合模制成,内壁相接处粘接痕明显。直口,平沿,溜肩,斜弧腹,假圈足,平底内凹。两肩对应各有一竖向脊棱。口径5.2、腹径9、底径3、高7厘米(图四九∶4、五二)。
甑1件(M3∶28)。出土时置于铁
釜(M3∶16)上。泥质灰陶,轮制。敞口,平沿,尖唇,斜弧腹,平底,底部有5小孔。沿下饰凹弦纹2周,腹饰宽、窄凹弦纹各一周。口径11、底径3.4、高6.9厘米(图四九∶3)。
狗1件(M3∶11)。土黄色胎,烧制火候较低,左右合模制成,合模处及底部周围有刀削修整痕。双目前视,四肢弯曲作伏卧状,尾拖地向后。彩绘出眼睛及拴狗绳。长12.5、高5厘米(图三九、四四∶2)。
2.泥灶1件(M3∶27)。因泥质疏松,无法提取。前方后圆,灶面有两个圆形灶眼,前灶眼内放置铁釜,后灶眼置陶釜。宽14、长34厘米。
3.铁釜 1件(M3∶16。出土时置于泥灶上,锈蚀严重。直口,平沿,溜肩,斜弧腹,平底。肩、腹交接处有凸棱一周。口径7.2、腹径11、底径4.2、高8.4厘米(图五六∶8)。
4.铜器30件。种类有铜镜、带钩、弩机、镞、衔镳、辖軎、衡末、盖弓帽、扣饰。另有铜钱19枚。
镜1件(M3∶23)。四乳四虺纹镜。圆形,半球形纽,圆形纽座。主体纹饰为四乳四虺纹,主体纹饰内、外两侧均饰栉齿纹,宽素缘。直径8.1、边厚0.4厘米(封三∶6;图五七)。
带钩1件(M3∶25)。琵琶形,钩首内弯,圆柱形纽。面饰细凸棱纹4条。长8.5、宽1.1、厚0.4厘米(封三∶4;图五六∶1)。
弩机3件(M3∶20~22)。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3∶20,黄铜质地。由廓、悬刀、望山、键组成,廓面有长槽。廓长5.2、宽1.5、高1.7厘米,悬刀长4、望山长2.5厘米(封三∶5;图五六∶9)。
镞8件。形状、大小相同,镞首断面为三角形,尾部断面六棱形。长铤,断面三角形。标本M3∶26-1,镞长1.5、宽0.5、通长3.9厘米(图五六∶4)。
衔镳 1件(M3∶18)。衔为两节。每节一端有一椭圆形大环,另一端有一圆形小环,以小环相套。大环内各穿一镳,镳呈S形,两端片状,中间均横穿两孔,穿孔处较厚。镳长7.5、衔长7厘米(图五六∶2)。
辖軎 2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3∶19,喇叭形,平顶。靠近底端有一辖孔,内穿有钉状车辖。直径1.1~1.7、长1.9厘米(图五六∶10)。
衡末4件。圆筒形,一端封顶。形体粗、细各2件。标本M3∶29-1,形体较粗。长1.1、直径0.9~1.1厘米(图五六∶7)。标本M3∶29-2,形体较细。长1.3、直径0.7~0.8厘米(图五六∶6)。
车?2件。标本M3∶30-1,弯曲成U形,断面圆形,末端较细。长1.6、宽1.6厘米(图五六∶3)。
盖弓帽8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3∶31-1,圆管形,平顶,偏上端一侧斜出一刺。长1.8、直径0.5~0.6厘米(图五六∶5)。
扣饰3件。形状大小相同。标本M3∶32-1,顶为圆片形,下并列有两个桥形饰。直径1.3、高0.5厘米(图五六∶11)。
铜钱19枚。为五铢钱。标本M3∶24-1,“五”字交字较直,正面穿上有一横,穿孔有背廓。直径2.5、穿径0.9、厚0.15厘米(图五八∶1)。标本M3∶24-2,“五”字交笔圆弧,穿孔有背廓。直径2.6、穿径0.9、厚0.13厘米(图五八∶2)。
三 结 语
西安南郊清理的这3座汉墓,未出土有确切纪年的器物,只能根据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来推断其大体时代。
M1、M2所出陶器以陶俑为主。同类型的陶俑在西安南郊三爻村M19[1]、西安北郊尤家庄M18[2]内均有出土。三爻村M19出土的A型女立俑与M1、M2出土的女立俑近同,C型男立俑与M1、M2所出的A型男俑相似。尤家庄M18出土的3件男俑与M1、M2出土的A型俑近同,3件女俑与M1、M2出土的女俑相似。M1、M2出土的陶器中,陶盆、陶盘、釉陶盘分别与三爻村M19所出的同类器相似。M1、M2的墓葬形制与三爻村M19、尤家庄M18近似,均为长斜坡墓道长方形墓室。不同的是,M1、M2在墓室口两侧挖有耳室。此外,三爻村M19出土的釉陶器上均施酱色釉,尤家庄M18釉陶器以酱釉为主,有少量绿色釉。酱色釉陶器产生并流行于西汉中晚期,汉宣帝至王莽时期出现了复色釉,即在一器之上施多种颜色的釉。绿色釉大概出于汉成帝时期[3]。三爻村M19的时代为西汉中期偏晚,即昭、宣、元时期;尤家庄M18的时代为西汉中晚期。M1、M2出土的釉陶器以绿釉为主,釉色淡绿或黄绿色,釉薄且无光泽,器表粗糙,不像王莽时期绿釉以深绿釉为主,釉色厚重,表面温润光亮。出土铜钱均为五铢钱。因此,M1、M2的时代应比三爻村M19、尤家庄M18晚,但是晚不过王莽时期,应在西汉晚期偏早。
M3为一座小型竖穴墓道砖券洞室墓,该种墓在西安地区多有发现,时代为西汉晚期至王莽时期。从器物组合上看,M3出土有鼎、壶、奁、仓、罐、盆、釜、甑、灶。其中鼎、壶、奁、仓、罐均施有绿釉,并在器物的盖、肩、腹部模印有山峰、飞鸟、走兽及骑马狩猎的场面。这是西安西汉晚期常见的器物组合和装饰手法。M3釉陶器所施绿釉多为酱黄绿色,只有陶壶为深绿釉。除陶罐釉色较薄外,其余釉色厚重,器表光滑有光泽。王莽时期的绿釉多为深绿色。该墓又只出五铢钱,因此,M3时代晚于M1、M2,应为西汉晚期,下限不超过王莽时期。
M1、M2比三爻村M19、尤家庄M18出土的陶俑种类多,特别是Bd型陶俑,在西安地区属首次发现。该批陶俑的出土,为研究汉代陶俑的制作工艺和服饰发型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发掘:王久刚 郑建涛 朱志伟
修 复:王久刚 杨永刚
绘 图:王久刚
描 图:呼安林
摄 影:王 磊
执 笔:王久刚 郭永淇 辛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