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氢弹——关于强5甲和“狂飙一号”的真相
并非氢弹——关于强5甲和“狂飙一号”的真相
在强5系列战机中,能够携带核武器的强5甲显得格外惹人注目。从网络资料到军事杂志乃至央视军事频道的节目,“狂飙一号”这个名字总是和强5甲绑定。关于它们,在我国核武器研制史上还有一段惊险的往事:
强-5甲是战术核武器投掷专用机型,实际上是中国氢弹试验的投掷机型,机身下部弹舱去掉舱门,形成一个大的凹陷,用以半埋式外挂体积较大的氢弹。1971年12月30日,该型26号机首次试验甩投氢弹。不料总理之前询问的“如果投不下去”的问题应验了,该甲型机被迫带弹着陆。之后证明是一个关键螺丝旋多了一些。1972年1月7日,甲型机成功完成氢弹试验。——(百度百科)
而这枚氢弹,就是我国第一枚“实战氢弹”、“实用氢弹”“狂飙一号”。

以上的内容一直以来都被人们广泛接受。各类媒体包括权威的央视大都采用了这种说法。

宋炳寰,总装备部退休干部,高级工程师。曾参加过我国20余次核试验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当时,宋炳寰先生在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二局任参谋,已从事核武器研制、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 12 年,了解一些有关这次核试验前前后后的情况。
在宋炳寰先生的文章中,我们却可以了解到关于“狂飙一号”的不同的真相。
1967 年,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今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开始进行体积与重量都较小、比威力(即威力与重量的比值)较大的核武器探索研究,是为研制核潜艇用的潜地导弹的氢弹头而开展的预先研究。1970年,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九院)提出了较小型的氢弹引爆弹(即“扳机”,原子弹)的理论设计方案。为了检验设计的正确性,探索较小型的引爆弹的特点,经中央专委批准,国防科委和空军研究安排用国产的强-5甲型强击机上仰甩投核炸弹的方式,进行一次较小型的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氢弹里都装有一个专门设计的起引爆作用的引爆弹——原子弹。所以,这次较小型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实际上是一次原子弹试验。但是,网络中有不少的文章把这次核试验说成是“一次氢弹试验”,甚至说成是“第一颗实战氢弹”试验,这些文字表述,都是错误的——笔者注)——《中国空投核试验中唯一的一次带核弹着陆事故》
1972年1月7日14时,强-5甲型强击机执行甩投较小型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获得圆满成功。这次核试验的成功,加深了对小型引爆弹特点的认识,为改进设计积累了实测数据。
此后,新华社1972年1月10日发布消息:1972年1月7日,我国进行了一次新的核试验(注:按照试验时间排序,这次核试验实际上变更为我国的第十三次核试验了。因为,此前新华社11月20日发布简短消息:“1971年11月18日,我国在西部地区进行了一次新的核试验。”按照试验时间排序,它是我国的第十二次核试验。另,在网络上,有许多转载的文章中把这次核试验说成是甩投的氢弹,这是不妥当的。这次试验,是甩投的较小型氢弹的引爆弹,引爆弹是原子弹)。——《海陆空天惯性世界》203期
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阅读这两篇文章的原文。总之从宋炳寰先生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广泛流传的说法正确但又不完全正确:强5甲确实进行过一次惊险的核试验,在核弹投不出去的情况下进行了带弹着陆,在日后的第二次试验中圆满完成了任务。
但是“狂飙一号”根本不是氢弹,而是原子弹。
宋炳寰先生写道,这次核试验是“一次较小型的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氢弹里都装有一个专门设计的起引爆作用的引爆弹——原子弹。所以,这次较小型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实际上是一次原子弹试验。”
为什么要搞这次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呢?
“1967 年,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今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开始进行体积与重量都较小、比威力(即威力与重量的比值)较大的核武器探索研究,是为研制核潜艇用的潜地导弹的氢弹头而开展的预先研究。1970年,二机部第九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九院)提出了较小型的氢弹引爆弹(即“扳机”,原子弹)的理论设计方案。为了检验设计的正确性,探索较小型的引爆弹的特点,经中央专委批准,国防科委和空军研究安排用国产的强-5甲型强击机上仰甩投核炸弹的方式,进行一次较小型的氢弹引爆弹原理性试验。”
至此,真相大白。
广泛流传的消息中大多强调的是强5甲使用“狂飙一号”这种战术核武器进行核突击,却没有写明白这次核试验的前因后果,否则也就不会出现指原子弹为氢弹这个错误了。而宋炳寰先生为了纠正这种错误说法,在几篇提及此事的文章中特意指出强调真相,体现了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的严谨的精神。可惜的是目前这种错误还是大行其道,在网上搜索强5甲、狂飙一号,搜索结果中到处都是强5甲带氢弹的错误说法,可见在军事圈乃至其他众多领域中,有时事实真相难寻,真理之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