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详解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被视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一次大胆尝试,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一)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 专利号;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权申请日;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其中,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的质押,以及是否涉及法律诉讼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
(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对象的确认,通常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专利权质押的评估对象为专利权人拥有且可用于出质的专利所有权或专利所有权资产组合。其中涉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包括其相应的权利要求书中载明的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专利权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其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并关注其对专利所有权价值的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要求委托方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对专利权进行合理的分离或者合并的基础上,恰当选择对单项专利权或者专利资产组合进行评估;涉及专利权或专利权资产组合质物处置评估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关注与质押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处置。
(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当关注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出质条件:专利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且具有潜在或现实的应用能力;专利已经实施或应用,相应的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或应用的专利技术,注册资产评估师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与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抵押或质押。
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当对专利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包括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分析专利权价值影响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