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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开始,那些年偷税的人大家还记得吗?

2022-03-15 22:56 作者:苏不顾  | 我要投稿

首先复习下计量单位

1. 毛阿敏 ,1989年至1996年,偷税漏税106万,处以3倍的罚款。


2. 刘晓庆 ,1996年至2002年,偷税漏税1458万,被判刑入狱一年多并处罚金。


3. 萧蔷,2003年间偷漏个人综合所得税,台湾税务机构要求萧蔷需补税并缴交罚款289万新台币。


4. 林志玲,1992至19994年偷漏个人综合所得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税款。


5. 吴宗宪,2000年至2008年间偷税漏税三次,补交税金高达1080万元新台币。


6. 张惠妹,2000年漏税3000万新台币,补齐其漏缴的税款。


7. 范冰冰,中国第一偷税漏税王,偷漏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偷漏税,一共2.55亿元,补齐税款并处罚款共计8.8亿。


8. 郑爽,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


9. 薇娅播界一姐 薇娅 6.43亿元



10. 邓伦,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1.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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