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要告《梅艳芳》出品方!梅启明:不是为了钱,是维护妹妹尊严
由王丹妮、古天乐等人主演的传记电影《梅艳芳》在内地、香港票房口碑双丰收,也带动不少年轻人开始了解梅艳芳的生平,但唯独梅启明(梅艳芳兄长)强烈不满,日前更以自己持有“梅艳芳”商标为由将电影出品方告上法庭,要求立刻删除电影、停止宣传,并赔偿自己的损失。他的这番做法,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

对于铺天盖地的谴责声,坚持要告的梅启明于8日接受了TVB娱乐新闻节目《娱乐头条》的访问。

梅启明称,自己告电影公司并非为了钱,而是想维护妹妹的尊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电影上映前曾三次与对方沟通,“我告安乐电影公司之前,已经出了三封信,但他们不予理睬。如果无法庭外和解,那就只能法院见!”

对于外界质疑,如果真为维护妹妹的尊严和权益,为何不在电影没开拍、没上映前提出控告,而是等票房大捷后才行动,梅启明则非常不爽的反问TVB记者:“他们拍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内容,事件还未发生,我怎么告他们?我也是买了电影票到电影院看了才知道。”

同时,梅启明也对媒体和网友将他描述成“为争遗产不择手段,一生靠妹妹养活的人”感到不满,声称自己一直自力更生,辛苦赚钱养家,“我在香港什么工作都做,你们一直说我游手好闲,我做什么需要向你们交代吗!”

另一方面,梅启明、梅艳芳的老母亲覃美金也透过媒体发表第二次声明,声称儿子若不撤诉,将断绝母子关系,不再提供经济支援。“我有四个孩子,为什么就剩这个不孝子活着?”她感叹道。

梅妈透露,自己近年来已深感过往太纵容梅启明,所以在他爆出婚外情、要告电影出品方后,已经暂停经济支援。据她推断,梅启明应该又手头紧了,所以才盯上电影公司的票房。

此外,梅妈还重申,自己的确被《梅艳芳》剧组邀请担任顾问,但并没有索取金钱,只是要求电影不要出现侮辱女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