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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丧

2023-11-21 17:25 作者:南无十方三世诸佛菩萨  | 我要投稿

丧服只有五种,称作“五服”,其等次如下: 一、斩衰(音斩摧):守丧时间为三年,所穿丧服用最粗劣的麻布制作,不缝下边及旁边。 二、齐衰(音资摧):守丧时间,杖期的一年或五月,不杖期的六月,丧服用稍粗麻布制作,缝边。 三、大功:守丧时间九个月,丧服用粗的熟麻布制作(即经漂白后的粗麻布)。 四、小功:守丧时间五个月,丧服用稍粗的熟麻布制作。 五、缌麻:守丧时间三个月,丧服用细的熟麻布制作。 这里有“杖期”与“不杖期”,就是“执丧杖”或“不执丧杖”。丧杖粗为一搤,就是大拇指与食指,绕成一圈那么粗;长不过膝,就是和下腿一样长;外面裹以刺状的白纸,但所用的质料,因死者的性别而不同。男性用的名苴杖,用竹制成,以其圆形象天,性贞,四时不凋谢,表明子为父礼中痛极,自然圆足,有终身之痛。女性用的名削杖,用桐树削成四方形的杖,以象地,表示桐随时间的转变到秋天即凋落。母丧外虽削杀,服也从时除,而桐心是实的,终身之孝心,当和对父亲相同(桐)。由此可知在礼仪上的每一细小事物,都不是随便规定,而有其深刻的含义,一定的表征。 另外还有一种杖,俗称齐眉杖,是妻子死了,丈夫服亡妻之丧而用的,也是用桐制作,但杖的长度,高与眉齐。不过这是东汉时,梁鸿、孟光夫妇举案齐眉的故事发生以后,才有的礼仪。因为齐眉杖,就是象征夫妻相敬的意义。在讣文中,看到自称“杖期生”的,就表示丈夫为亡妻执这种“齐眉杖”。不过,如果父母尚在,则不可以执这种杖,所以凡在讣文上看见有“不杖期生”的,就知道死者的公公婆婆或其中之一尚健在的。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的服丧,一种名“降服”,一种名“反服”。所谓“降服”,如兄弟二人,弟弟无子,哥哥将一个儿子过继给弟弟继承宗祧,成为弟弟的儿子。但当这孩子的生父死了以后,还是要服丧,只是不必服三年的斩衰之丧,可以降低服一年的齐衰之丧,在讣文上称“降服子”。女儿出嫁也降服。至于反服,则是尊长执卑晚的丧,如父亲执长子期年的丧,或执众子五月之丧,名为反服,讣文上称“反服父”。 关于丧服的体制,大约分为六大类:一、本宗九族五服。二、妻为夫族丧服。三、出嫁女为本宗亲属降服。四、为本生亲属降服。五、妾为家长族内服。六、外亲服等。关于丧服的详细规定,可参考《幼学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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