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3.1.2.1 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运动
1、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
上一节我们说明了什么是物质。现在我们进一步说明物质的存在形式,即运动、空间与时间。本节先说明运动。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运动的主体,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和固有属性。整个世界就是物质的运动或运动着的物质。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没有运动的物质是和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同样不可想象的。”[1]
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没有离开运动的物质,另一方面是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首先,全部科学成就证明:物质是永恒地运动着、变化着、发展着的,不可能有离开运动的物质。
宇宙间的无数星系在形成着、变化着、毁灭着;一切天体都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转着,组成物体的分子、组成分子的原子、组成原子的电子和原子核都在运动着;原子核内的质子和中子,以及微观世界中的其他粒子,也在不停地运动着。生物机体内部的新陈代谢不断地进行着,物种不断地进化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在无阶级的社会中是先进与落后、革新与保守等等的斗争)和其他种种形式的活动不停地进行着,低级的社会经济形态向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过渡着。一切的物质形态,无不处在运动之中。
而且,某种特定的物质形态之所以成为特定的物质形态,正因为它具有某种特定的运动形式。恩格斯说:“运动着的物体的性质是从运动的形式得出来的。”[2]毛泽东同志也说:“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3]太阳系之所以为太阳系,正因为太阳及其行星按照天体力学所揭示的规律运动着;微观客体之所以为微观客体,正因为它按照量子力学所近似地描述的规律运动着;生物之所以为生物,正因为在它的体内进行着新陈代谢;人生产关系、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如果某种特定的运动形式结束了,与它相应的物质形态也就不再是这种特定的物质形态了。
由此可见,从宇宙天体到微观世界,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一般生物到人,从自然到社会,所有一切领域中的一切物质形态,没有不是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之中的。运动并不是物质的偶然的,外在的、可有可无的属性,而正是物质的固有的、内部的、根本的属性。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正如恩格斯所总结的:“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没有运动的物质。”[4]
其次,全部科学成就也证明:离开物质的运动同样是不可能的。
“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5]任何领域中的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机械运动的主体是宏观物体;热运动的主体是分子;电运动的主体是电子;光运动的主体是光子;化学运动的主体是原子;生物学运动的主体是活的有机体;社会运动的主体是处在一定生产关系中的人。总之,只要说到运动,就是物质在运动。脱离物质的所谓“纯粹”的运动是不可能的。
在认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人们发现了某种特殊形式的运动,可是暂时还不知道这种运动的特殊的物质主体是什么。例如曾经有一个时期人们发现了电和光的运动形式,却不知道它们的物质主体是什么。这种情形往往被唯心论者作为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的借口。其实,既然物质总是要通过它的运动形式来表现,那么,在认识过程中首先认识到一定的运动形式,然后才进一步认识到这种运动形式的物质主体,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人们只要发现了某种特殊形式的运动,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总会揭示这种运动的物质主体的。例如人们在认识了电和光的运动形式之后,终于发现了它们的物质主体是电子和光子。
由此可见,只有物质才是运动的主体,离开物质的运动是没有的。
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的原理,越来越为发展着的自然科学所证实。现代自然科学不断地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揭示了物质和运动的具体联系,从而越来越深刻地表现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例如,狭义相对论所表述的质量与运动速度关系的定律表明,物体的质量会随着运动速度的改变而改变;运动的速度愈高,物体的质量也愈大[6]。又如,狭义相对论所表述的另一个重要定律,即质量能量关系定律表明,任何物质客体都具有质量,同时又具有与一定的质量相对应的能量;质量和能量的任何一项发生了变化,其他一项必然相应地发生变化[7]。当然,应当指出,“运动”概念等同,这里所说的运动也只是指物理形式的运动,而不是指一般的运动。物质与运动的一般联系要比这两个公式所表达的复杂得无比,丰富得无比。但是,质量毕竟是只有物质才能具有的特性(精神是不能具有“质量”的),能量则是运动的尺度,而物理运动又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上述的公式毕竟深刻地揭示了物质与运动在一定方面的具体联系,因此,上述公式的发现,仍然应当认为是对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的原理的有力的证明。
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的原理,是经过哲学和科学的长期发展检验过并且证明了的真理。一切离开运动来考察物质或者离开物质来考察运动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形而上学的唯物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在于设想离开运动的物质。当然,形而上学唯物论的哲学家当中有些人(例如托兰德、狄德罗、霍尔巴哈)并没有简单地主张有不运动的物质;相反地,他们还发表过运动和物质不可分离的见解。但是,因为他们都不了解物质运动的泉源,而且又都把运动仅仅归结为机械运动一种形式,因而都不能揭示物质与运动之间的真实联系,不能正确地说明为什么不能有不运动的物质。这样,他们虽然提出了正确的哲学论断,却不能科学地说明这种论断。而且,按照这样的观点逻辑地推演下去,还必然走到原来结论的反面,最终陷入设想不运动的物质的境地。至于有一些受形而上学唯物论支配的自然科学家,则更是直接设想不运动的物质。他们把物质看成不能自己运动的、死板的、有惰性的质量,要使这样的质量运动起来,就必须有外力的推动。如果这种观点在解释地球上个别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时还可以言之成理的话,那么,一超出这个范围,就必然要碰到不可克服的矛盾了。例如著名的自然科学家牛顿在解释行星围绕着太阳运转的现象时,就不能说明本来不运动的星球为什么会围绕着太阳运转起来。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不得不假定“第一推动力”的存在,从而最终陷进了唯心论。恩格斯在批判十九世纪的形而上学者杜林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物质的不动的状态,是最空洞的和最荒唐的观念之一,是纯粹的‘热昏的胡话’”。[8]
唯心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则在于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唯心论者当中有些人并不否认运动,但是否认运动的主体是物质。例如黑格尔认为运动的主体是“绝对观念”;马赫主义者认为运动的主体是感觉、表象、概念,并千百次地宣称,“什么在运动”这个问题是“无聊的问题”,是应当拒绝回答的,只要承认“在运动着”,就足够了。[9]这一类的荒谬说法在哲学史上是不胜枚举的。现代的唯心论较之古老的唯心论的“新颖”之处,就在于借歪曲自然科学新发现的办法,来反刍没有物质的运动的谰言。
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出现的“唯能论”,就是这种企图的典型代表之一。“唯能论”的创始者是德国化学家奥斯特瓦尔德。他认为,以物质为世界终极要素并不能说明世界的本性,只有“能”才是唯一的实在。他说:“所谓物体性质者,乃表示物体直接或间接与吾人之感觉器官发生之关系是也。但吾人感觉器官之作用,实不外乎彼与外界发生之能之交替而已。故物体之一切性质,亦可以能之作用解释之。”[10]因此,他认为无论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或精神现象,都是能的变化形态,都“可以能之作用解释之”。这样,世界就不是物质的世界,而是能的世界了;第一性的东西就不是物质,而是不依赖于物质的能了。但是,能是运动的尺度。承认有不依赖于物质的能,也就是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列宁说得好:“想象没有物质的运动的这种意图偷运着和物质分离的思想,而这就是哲学唯心主义。”[11]
“唯能论”者为了论证他们的观点,十分热衷于歪曲自然科学的新发现。例如,狭义相对论所揭示的E=mc²的公式本来是描述质量和能量的相互联系的公式,这个公式的意义不外乎说明,具有多少质量的物质必然相应地具有多少能量。但是,“唯能论”者却硬把这个公式解释成为物质与能“互相转化”的公式,硬说这个公式证明物质可以转化为能(物质消灭了!),能可以转化为物质(物质从乌有中产生了!)。
又如,1932年发现了一个电子和一个正电子(即“电子偶”)在互相碰撞时转化为一对光子的现象,以及相反的过程。于是“唯能论”者又歪曲地解释说,这证明了物质转化为能,能转化为物质。因为在他们看来,光子并不是物质,而只是纯粹的能。但是,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光子和电子偶一样,是独立于意识之外并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光子不仅具有能量,而且具有质量(只不过没有静止质量罢了)。电子偶和光子对的相互转化,只不过是物质的不同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完全不是什么物质和能之间的互相转化。
又如,近代物理学发现了核反应过程的所谓“质量亏损”现象。例如铀原子核经过裂变后,就成为氮原子核和钡原子核,同时放出各种具有很大能量的射线[12]。如果仅仅计算裂变前后原子核的质量,那么就会发现,作为裂变产物的氪原子核和钡原子核的质量之和小于原来的铀原子核的质量。即是说,经过裂变,铀原子核的质量有一部分是“亏损”了。那么,这一部分“亏损”了的质量到哪里去了呢?“唯能论”者解释说,这一部分质量转化为能(即各种射线)了。他们又想借此重弹“物质转化为能”的旧调,并宣称质量守恒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被“推翻”了。但是,“唯能论”者的这个论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我们不是片面地只计算裂变后新原子核的静止质量,而是把裂变过程中放出的各种射线的运动质量也计算进去,那么就会发现,铀原子核的质量与裂变后各种产物的质量之和是相等的。所谓“质量亏损”,实际上不过是铀原子核的一部分静止质量转化成了各种射线的运动质量而已,并不是什么“亏损”。整个裂变过程仍然是严格地遵守着质量守恒定律的。同时,裂变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射线的能量,也不是像“唯能论”者所说的那样是由“亏损”了的那一部分质量“转化”而成的,而是由铀原子核的核内能的一部分转化而成的。在裂变过程中,铀原子核的核内能的一部分转化为氪原子核和钡原子核的核内能,另一部分则转化为各种射线的放射能,裂变前后的能量总和是相等的,是符合于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
由此可见,唯物辩证法关于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的原理,是为哲学和科学的长期发展所证明了的客观真理。近代科学的每一个重大发现,都灿烂地证实了这个真理,而给了一切违反这个真理的思想以有力的驳斥。
注:
[1]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9页。
[2]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页。
[3]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3页。
[4]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8-9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4页。
[6] 质量与运动速度关系的公式是:
M=m/((1-(v/c)^2)^0.5)
式中的M代表物体的运动质量,m代表物体的静止质量,v代表它的运动速度,c代表真空中的光速。从公式中可以看出,物体在一般速度时质量的变化是很难观测到的;可是当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质量的变化就非常显著。例如,当电子的速度达到0.98c时,它的质量就会等于静止质量的5倍。
[7] 质量能量关系的公式是:
E=mc²
式中的E表示物体所具有的总能量,m表示物体的质量,c表示真空中的光速。根据质量与速度关系的公式,物体的质量随着运动速度的改变而改变的,因而物体的能量也必然随着运动速度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是说,如果物体在静止时的能量E0=m0c²的话,那么,当物体的运动速度为v时,它的能量就会增大,如下式:
E=mc²=m0c²/((1-(v/c)^2)^0.5)
[8]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9页。
[9] 参阅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全集》第14卷,第282-283页。
[10] 见奥斯特瓦尔德著:《化学原理》,商务印书馆中译本第1版,第8页。
[11]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全集》第14卷,第283页。
[12] 这些射线是:α射线(氮原子核流)、β射线(电子流)和γ射线(光子流)。